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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综超: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之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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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综超: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之专项核查报告

争强好胜 发表于 2022-7-27 00:00:00 浏览:  37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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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之专项核查报告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七月
4-7-1-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2022年6月15日出具的220968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968]号)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组标的公司山东创新金属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金属”、“标的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及2022年1-4月(以下简称“报告期”)的业绩真实性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如无特殊说明本专项核查报告中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4-7-1-2一、创新金属的基本情况及业绩情况
(一)创新金属的基本情况名称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河六路中段法定代表人王伟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11月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06680837666
注册资本40077.0926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办公地址山东邹平市城北外环路东首创新工业园
加工销售合金铝及其压延产品、合金铝型材、机械设备、金属制
品、铸造、锻造;销售氧化铝、矿石、矿粉;出口本企业生产经
营的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经营、科研所需的氧化铝等矿石、经营范围矿粉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仪器仪表(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凡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凭许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创新金属业务概述
创新金属是专注铝合金及制品研究开发和生产加工的技术型企业,其产品形态主要包括铝合金棒材、型材、结构件、板带箔、铝杆线缆等。
(三)创新金属报告期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252775.455942931.354349208.623812299.36
其中:营业收入2252775.455942931.354349208.623812299.36
二、营业总成本2193994.685842506.354225333.603737410.04
其中:营业成本2157692.535751962.374172271.483642645.76
税金及附加5070.968531.998330.156490.40
销售费用2421.567171.245946.7245598.23
管理费用11064.3531382.9622971.5621766.60
研发费用8778.1418660.447405.149082.73
财务费用8967.1324797.358408.5511826.33
其中:利息费用10786.2937674.9837874.0746955.24
利息收入1642.8015442.9533022.2838121.25
4-7-1-3项目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加:其他收益459.793443.74731.24658.94
投资收益320.632883.85-1046.22314.85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
300.581739.17--资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635.87-524.35-1044.42-46.60
资产减值损失-1736.59-221.97--
资产处置收益-212.09133.03116.03-2120.33
三、营业利润56976.63106139.30122631.6473696.18
加:营业外收入65.161070.48297.54613.72
减:营业外支出617.07562.151457.772795.68
四、利润总额56424.72106647.63121471.4271514.21
减:所得税费用13018.9219779.9129681.6118407.81
五、净利润43405.8186867.7191789.8053106.4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43405.8186867.7191789.8053106.40润
二、创新金属业绩真实性核查的范围和方法
(一)核查的范围
本次专项核查范围为:创新金属报告期内的收入真实性、销售收款的现金流
的真实性、销售付款人与客户名称是否一致、主要客户是否实现最终销售、是否
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成本费用及负债完整性。
(二)核查的具体方法
本次核查采用的核查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抽样检查、访谈、函证和分析性程序等,具体核查方法如下:
1、营业收入核查
(1)了解创新金属收入确认政策,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关注报告期内是否保持了一贯性原则,获取主要合同,检查其权利及义务安排,对收入确认时点进行复核;
(2)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并对关键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
4-7-1-4(3)针对主要客户实施访谈程序,访谈内容包括客户的基本情况、与创新
金属的交易情况,以核实交易的真实性;访谈了解交易方式、定价方式、结算方式、信用政策、关联关系等情况,以核实交易是否符合商业逻辑;
(4)根据重要性原则及分层抽样对客户应收账款余额、销售交易金额执行
函证程序,核实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等;
(5)针对主要客户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发票、发运单、对账单、销
售回款单据等相关支持性文件,检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选取样本执行截止测试,核对记账
凭证、出库单、对账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核查报告期末期后回款情况;
(8)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主要客户工商资料,核查其与创新金属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9)取得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关联方报告期内银行对账单,针对大额银行流水(200万元以上)抽查其记账凭证等原始单据,了解发生背景、是否存在异常。
2、销售收款的现金流的真实性
(1)了解和评价与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并对关键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
(2)获取银行日记账、银行流水或银行回单对销售回款情况进行核对,核查客户回款金额的真实性;
(3)选取样本对应收账款余额、销售交易金额执行函证程序;
(4)将销售收款的现金流与营业收入、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变动进行勾稽核对。
4-7-1-53、销售付款人与客户名称是否一致
(1)了解和评价与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并对关键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
(2)获取销售合同、发票及银行回单对销售回款情况进行核对,核查回款
单位是否与合同、发票及账面单位一致;
(3)获取标的公司报告期内银行账户流水,并就大额银行流水(200万以上)交易对手方与账面记录的回款单位核对是否一致。
4、主要客户是否实现最终销售
(1)对主要客户进行访谈,结合公开信息查询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与业务情况,及客户向创新金属采购的情况,判定客户是生产型企业还是贸易商;
(2)对贸易类客户的交易额与回款进行匹配,回款是否与销售金额匹配,回款是否真实,是否有大额逾期付款情形;
(3)对主要贸易类客户进行了收入细节测试,检查其合同、订单、出库
单、对账单、发票、付款凭证等;
(4)对主要贸易类客户实施函证,核实销售收入、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准确性;
(5)核查并统计了贸易类客户报告期内销售退回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大额异常的销售退回情形;
(6)对报告期内贸易类客户进行了背景调查,是否与创新金属存在关联关系;
(7)对贸易商下游客户进行穿透核查,核实是否实现最终销售。
5、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1)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执行截止测试,核对
出库单、对账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2)根据重要性原则及分层抽样对客户应收账款余额、销售交易金额执行
4-7-1-6函证程序,核实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等。
6、营业成本核查
(1)了解和评价采购与付款循环、生产与仓储循环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选取主要供应商执行访谈程序,访谈内容包括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与
创新金属间交易情况、交易方式、定价方式、结算方式、信用政策、关联关系等情况,了解交易的商业理由,确认采购业务的真实性;
(3)以抽样方式选取供应商并执行函证程序,函证报告期各期采购交易金
额、往来款余额等信息;
(4)执行实质性分析及计价测试,检查存货出入库单价和成本结转的准确性;
(5)对主要供应商执行采购细节测试,检查采购业务相关的合同/订单、发
票、入库单、付款单据及其他支持性文件或凭据;
(6)执行存货监盘程序,核查存货的真实性;
(7)执行存货出入库截止测试、对毛利率进行复核分析,检查成本结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8)取得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关联方报告期内银行对账单,针对大额银行流水(200万元以上)抽查其记账凭证等原始单据,了解发生背景、是否存在代垫成本等异常情形。
7、期间费用核查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并对关键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
(2)获取报告期各期的费用明细表,检查费用明细项目的设置和核算是否
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费用分类是否准确,报告期各期核算口径是否一致;结合报告期内费用的发生情况,了解各类明细费用的具体性质和变动原因,并对主要费用项目进行波动分析,判断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发生及变动的合理性;
4-7-1-7(3)对各期金额较大的期间费用入账凭证及原始单据进行检查,判断各期
费用入账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将工资薪酬费用与资产负债科目增减变动额进行勾稽核对,获取员工
人数、薪酬明细表、薪酬发放的银行回单、薪酬政策等,对薪酬费用执行了合理性分析;
(5)执行费用截止性测试及期后未入账费用检查程序,检查是否存在跨期费用以及未及时入账的费用;
(6)对财务费用进行细节测试,取得利息费用的明细和贷款合同,结合报
告期内创新金属的筹资情况,根据贷款合同的条款对全部借款的当期应计利息进行重新计算,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比较;
(7)取得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关联方报告期内银行对账单,针对大额银行流水(200万元以上)抽查其记账凭证等原始单据,了解发生背景、是否存在代垫费用等异常情形。
8、负债核查
(1)短期借款核查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筹资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并对关键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
*向贷款银行或金融机构进行了函证,函证报告期末借款及抵押担保的情况;
*获取并审核借款协议、抵押协议、担保协议及银行授信协议,核查协议约定的条款是否与我们了解的情况一致;
*对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增加与减少执行抽凭测试,验证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变动额;
*对报告期内短期借款执行利息测算,验证利息支出的准确性。
(2)衍生金融负债核查
4-7-1-8*了解评价管理层与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并
对关键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
*获取期货交易对账单,核对持仓衍生工具期末浮动盈亏;
*对期末持仓数量、结存金额、浮动盈亏向期货公司进行函证。
(3)应付票据核查
*获取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备查簿,并对应付票据报告各期期末余额进行函证。
*收取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相关合同执行检查程序,验证应付票据真实性。
*抽样检查应付票据原始凭证、合同、发票和收货单等资料,核实应付票据交易真实性。
(4)应付账款核查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采购和付款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并对关键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
*抽样选取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核实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未回函的供应商函证,了解和评估未回函原因的合理性并执行替代测试程序,包括检查采购合同以及期后付款情况;
*检查相关业务合同、发票、付款单据及期后付款情况,确认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的真实性、完整性。
(5)预收款项与合同负债核查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预收款项或合同负债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并对关键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
*抽样检查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收款的原始凭证,核查收款金额及入账期间是否正确;
*选取主要客户进行函证,验证报告期各期末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余额的准
4-7-1-9确性和完整性。
(6)应付职工薪酬核查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职工薪酬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并对关键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
*了解创新金属的薪酬政策,获取报告期内创新金属的员工名册及职工薪酬的计提和发放表;
*获取员工薪酬明细表,与账面记录金额核对一致,复核其应付职工薪酬计算的准确性;抽样选取当期应付职工薪酬支付情况,将明细账与银行回单等原始单据进行核对,验证应付职工薪酬支付的准确性;
*对应付职工薪酬计提数与计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和在建工程等科目的薪酬费用进行勾稽核对;
*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复核报告期职工人数、薪酬总额、平均工资的变动合理性;
*抽样选取期后应付职工薪酬支付情况,将报告期各期末余额与实际付款金额进行核对,验证员工费用计提的真实性、计提金额的准确性以及计提期间的正确性。
(7)应交税费核查
*取得报告期内创新金属及其合并范围内各纳税主体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核对纳税申报表是否与账面记录的金额存在重大异常;
*取得报告期内创新金属及其合并范围内各纳税主体的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与当期所得税费用核对,并对差异事项进行核查,确认其合理性;
*获取应交增值税的变动明细,并对报告期内销项税额执行测算分析,确认与账面记录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获取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表,分析当期所得税纳税调增/调减项的合理性,重新测算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对报告期内房产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执行重新测算;
4-7-1-10*抽样选取报告期内税金支付凭证,检查是否与账面记录存在重大异常;
*复核公司应交税费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检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8)其他应付款核查
*通过查看合同、抽样查看其他原始凭证、函证等程序验证其他应付款余额;
*查找未计负债,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明细账及银行对账单和有关付款凭证,查找有无未及时入账的其他应付款。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核查
*对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实施函证,验证余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查阅相关合同,对长期借款、租赁负债等可能涉及列报项目重分类的科目的流动性进行核查。
*对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计利息进行重新计算,复核应计利息的准确性。
(10)其他流动负债核查
*结合合同负债的核查情况,根据适用增值税税率重新计算待转销项税金额;
*检查保理业务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如银行回单、保理协议、保理申请书等,验证保理保理融资款余额;
(11)长期借款核查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筹资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并对关键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
*向贷款银行或金融机构进行了函证,函证报告期末借款及抵押担保的情况;
*获取并审核借款协议、抵押协议、担保协议及银行授信协议,核查协议约
4-7-1-11定的条款是否与我们了解的情况一致,并根据流动性判断列报项目是否正确;
*对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增加与减少执行抽凭测试,验证报告期内长期借款变动额;
*对报告期内长期借款执行利息测算,验证利息支出的准确性。
(12)租赁负债核查
了解创新金属承租情况,获取租赁台账及租赁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对租赁负债金额进行重新计算,验证租赁负债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3)长期应付款核查
了解创新金属长期应付款的形成原因和核算方法,核查创新金属长期应付款的合理性;并检查相应原始凭证,验证长期应付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4)递延收益核查
*获取政府补助的文件,判断递延收益中核算的政府补助是否与资产相关,摊销期限是否合理;
*检查递延收益入账的原始凭证,确认款项已拨入,资金来源与文件相符,确认递延收益的真实性合法性。
*对递延收益摊销金额进行重新计算,验证递延收益余额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5)递延所得税负债核查
*取得创新金属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明细,复核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计算依据和计算过程的准确性;
*复核创新金属对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是否与会计准则规定一致;
*对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各报告期变动与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勾稽核对。
三、创新金属业绩真实性核查的具体情况
4-7-1-12(一)报告期营业收入核查
1、了解创新金属的收入确认政策
了解创新金属与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况和合同签订情况、销售流程和收入确认
原则及收入确认时点,获取创新金属的主要合同,检查其权利及义务业务安排,对收入确认时点进行了复核。
经核查,创新金属的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生产销售收入:(1)对于境内客户,创新金属在完成生产后将产品发往客户指定地点或由客户自行提货,在双方对账后确认销售收入;(2)对于出口给境外客户的收入,创新金属在出口报关取得报关单,且货物实际放行取得提单,开具出口专用发票后确认销售收入。
来料加工收入:完成对废铝的生产加工后,将加工产品发往客户指定地点或由客户自行提货,在双方对账后确认加工费收入。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创新金属所制定的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基本要求,收入确认时点合理。
2、内部控制核查
通过对销售部门及财务部相关人员的访谈,了解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关键控制点,通过对相关控制实施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程序,创新金属销售与收款循环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执行过程有效,不存在执行偏差的情况。
3、对主要客户的访谈
独立财务顾问对创新金属主要客户进行了现场走访或视频访谈,并取得了客户盖章或签字确认的访谈记录。
主要访谈内容包括:*客户与创新金属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客户与创新金
属是否签订了合同、订单,具体业务往来的方式;*创新金属与客户的交易是否真实发生,报告期内交易规模及未来合作预期;*客户的成立时间、主营业务、业务规模等,是否与其与创新金属交易规模相符;*客户向创新金属采购的频率
4-7-1-13以及库存情况,退换货情况等;*客户与创新金属的结算方式,信用政策等。
报告期内,独立财务顾问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了97家客户,该等客户报告期内销售收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访谈客户的营业收入936557.622360033.071752851.761426406.78
营业收入2252775.455942931.354349212.343812307.50
访谈客户营业收入占比41.57%39.71%40.30%37.42%经核查,创新金属与客户的业务结算方式、信用政策符合行业惯例,相关交易具备商业实质,销售业务系真实发生。
4、对主要客户实施函证
报告期内,独立财务顾问主要对创新金属销售收入金额较大、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客户进行了函证,同时对剩余客户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进行函证,以核查创新金属与客户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营业收入函证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财务顾问对创新金属营业收入的发函、回函金额及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发函金额(A) 1843356.23 4458453.07 3362434.14 2938342.97
发函比例(B=A/H) 81.83% 75.02% 77.31% 77.08%
回函金额(C) 1802605.55 4295033.61 3228241.91 2799646.96
回函比例(D=C/H) 80.02% 72.27% 74.23% 73.44%
独立财务顾问未回函,会计E 21635.91 46414.35 44534.13 58011.27 师收到回函金额( )中介机构合计回函金额
F=C+E 1824241.46 4341447.96 3272776.03 2857658.23( )中介机构合计回函比例
G=F/H 80.98% 73.05% 75.25% 74.96%( )
营业收入金额(H) 2252775.45 5942931.35 4349208.62 3812299.36
报告期内,独立财务顾问营业收入发函及回函比例较高,通过函证回函可以
4-7-1-14确认的营业收入占总体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44%、74.23%、72.27%及
80.02%;独立财务顾问及会计师营业收入合计回函比例分别为74.96%、
75.25%、73.05%及80.98%。
针对少量回函不符及未回函的客户,独立财务顾问实施了替代及检查程序;
针对回函不符事项,了解差异原因并检查相关原始凭证;针对未回函客户,检查了相关客户的记账凭证、销售合同、发票、发运记录、对账单、银行回款凭据等资料。经核查,可以确认上述客户销售收入真实、准确,不存在重大异常。
*应收账款回函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财务顾问对创新金属应收账款的发函、回函金额及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4-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发函金额(A) 225156.28 193511.72 150034.91 98606.84
发函比例(B=A/H) 95.40% 95.24% 88.45% 83.05%
回函金额(C) 223144.27 187352.44 143512.63 94856.64
回函比例(D=C/H) 94.54% 92.21% 84.61% 79.89%
独立财务顾问未回函,会E 292.71 228.77 4704.03 775.91计师收到回函金额( )中介机构合计回函金额
F=C+E 223436.97 187581.21 148216.66 95632.55( )中介机构合计回函比例
G=F/H 94.67% 92.32% 87.38% 80.54%( )
应收账款余额(H) 236021.72 203177.49 169620.47 118734.42
注:发函比例=发函金额/应收账款余额;回函比例=回函金额/应收账款余额
报告期内,独立财务顾问应收账款余额发函及回函比例较高,通过函证回函可以确认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期末总体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79.89%、
84.61%、92.21%及94.54%。独立财务顾问及会计师应收账款合计回函比例分别
为80.54%、87.38%、92.32%及94.67%。
针对少量回函不符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实施了替代及检查程序,核查了相关客户的合同、发票、发运记录、对账单或银行回款凭据等资料;通过执行上述替代程序,可以确认标的公司对上述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真实、准确。
4-7-1-155、核查收入相关的支持性证据
根据销售流程的主要环节,独立财务顾问对主要客户随机抽取销售记录,获取并查阅了对应的合同、发票、发货记录、对账单、签收单、银行回款记录,验证销售的真实性。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抽取的销售记录,取得其对应的合同/订单、发货记录、签收单、客
户对账单、发票,检查上述原始凭证所列的客户名称、销售品种、数量、金额等明细信息之间的一致性,并与销售记录进行核对。
2、此外,独立财务顾问还获取了创新金属报告期内物流运输资料,包括运
输合同、发票、物流月结单、对账单等,就报告期内的物流运输费用与收入规模、销售数量进行合理性匹配分析,验证销售业务的真实性。
报告期内,独立财务顾问检查的销售收入记账凭证及相关资料的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笔
项目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核查样本数量77177113112
其中:2019年样本选取方法:抽取了前30大客户销售记录样本,由于前30大客户主要为棒材、板带箔、铝杆线缆产品客户,另外在型材和结构件产品客户中选取13个客户样本,贸易类客户中选取了33个客户样本,并随机抽取了剩余样本。
2020年样本选取方法:抽取了前30大客户销售记录样本,由于前30大客户
主要为棒材、板带箔、铝杆线缆产品客户,另外在型材和结构件产品客户中选取
16个客户样本,贸易类客户中选取了30个客户样本,并随机抽取了剩余样本。
2021年样本选取方法:抽取了前40大客户销售记录样本,由于前40大客户
主要为棒材、板带箔、铝杆线缆产品客户,另外在型材和结构件产品客户中选取
10个客户样本,境外客户选取3个客户样本,贸易类客户中选取了33个客户样本,并随机抽取了剩余样本。
2022年1-4月样本选取方法:抽取了前20大客户销售记录样本,由于前20
4-7-1-16大客户主要为棒材、板带箔、铝杆线缆产品客户,另外在型材和结构件产品客户
中选取10个客户样本,境外客户选取4个客户样本,贸易类客户中选取了43个客户样本。
6、收入截止性测试
独立财务顾问选取于2019年12月、2020年12月、2021年12月、2022年4月的销售记录作为总体,随机抽取部分销售记录,与发货记录、对账单、记账凭证等进行核对,判断收入确认是否存在提前的情形。
单位:笔项目2022年4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核查样本数量578494224456
独立财务顾问选取于2020年1月、2021年1月、2022年1月、2022年5月的销售记录作为总体,随机抽取了部分销售记录,与发货记录、对账单、记账凭证等进行核对,判断收入确认是否存在推后情况。
单位:笔项目2022年5月2022年1月2021年1月2020年1月核查样本数量277218117179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报告期内创新金属收入不存在重大跨期的情形。
7、销售回款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创新金属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情况,结合其信用政策对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的真实性、准确性。具体为:
1、取得创新金属报告期内银行日记账及应收账款明细账,交叉核对各期银
行日记账借方发生额与应收账款明细账贷方发生额,对银行日记账中大额银行流
水(200万元以上)追查至银行对账单,判断是否存在大额银行流水进出异常、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形,核查期后回款的真实性;
2、查阅创新金属应收账款明细账,复核计算创新金属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
4-7-1-17款情况、账龄统计准确性。报告期各期末,创新金属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应收账
款账龄基本在1年以内,且1年以内占比呈上升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4-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账龄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232233.6998.40%198362.1497.63%164693.8197.10%113984.0996.00%
1-2年824.880.35%1868.120.92%881.810.52%414.870.35%
2-3年16.050.01%0.120.00%345.440.20%2744.532.31%
3-4年17.260.01%17.260.01%2615.671.54%408.840.34%
4-5年1381.090.59%1916.220.94%352.530.21%6.730.01%
5年以上1548.760.66%1013.630.50%731.210.43%1175.370.99%
合计236021.72100.00%203177.49100.00%169620.47100.00%118734.42100.00%
截至2022年6月30日,创新金属截至2022年4月30日前五大应收账款单位及其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账龄期后回款金额期后回款比例
1鸿富锦精密电子19826.301年以内8999.9645.39%(成都)有限公司
2鸿准精密模具(昆9635.731年以内3887.0040.34%山)有限公司
3立铠精密科技(盐6861.151年以内2322.3433.85%城)有限公司
4安品达精密工业5500.181年以内2750.3450.00%(惠州)有限公司
5日铭电脑配件(上5322.481年以内3132.4058.85%海)有限公司
合计47145.83-21092.0444.74%
注:上表回款统计截至2022年6年30日,上表暂未收到的款项均在正常信用期内。
经核查,创新金属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龄基本在1年以内,回款情况良好,期后回款真实。
8、主要客户与创新金属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核查
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主要客户工商资料,对主要客户与创新金属是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创新金属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已在重组报告书及审计报告附注中如实披露。
4-7-1-18(二)销售收款的现金流的真实性核查
1、内部控制核查
通过对资金部门及财务部相关人员的访谈,了解销售与收款流程的关键控制点,通过对相关控制实施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程序,创新金属销售与收款循环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执行过程中,未发现执行偏差的情况。
2、大额银行流水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获取了创新金属报告期内银行对账单,就大额银行流水
(200万元以上)与银行日记账中的销售回款金额进行核对,银行流水核查金额
及占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446137.846654983.864591536.994086129.06
银行流水核查金额1518327.063039191.732394480.762045224.12
银行流水核查金额占比62.07%45.67%52.15%50.05%
3、向客户函证销售交易金额及应收账款余额
详见“三、(一)4、对主要客户实施函证”。
4、将销售收款的现金流与营业收入进行勾稽核对分析
报告期内创新金属营业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对应匹配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2252775.455942931.354349208.623812299.36
加:销项税292860.81772424.69564936.27524186.64
加: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票
“-”-44509.6460732.41-86829.08-61856.60据的减少(增加以列示)加:预收款项的增加(减少以“-”列
12517.7914875.97-5762.479232.03示)
减:票据背书转让的金额67506.56134777.56226471.35197699.47
4-7-1-19项目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减:出售投资性房地产收到的现金-1203.003545.0032.9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446137.846654983.864591536.994086129.06
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108.58%111.98%105.57%107.18%
注:预收款包括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待转销项税)。
经核查,创新金属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均大于营业收入,主要原因系销售商品货款中包含增值税销项税额所致,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置入资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基本匹配,销售收现率较高,销售回款情况良好。
(三)销售付款人与客户名称是否一致核查经核查,报告期内,创新金属存在少量销售付款人与客户名称不一致的情形,具体类型及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第三方回款金额18735.7843891.0552089.2238330.73
其中:商业保理18569.7841802.6650933.2638171.79
国企客户统一支付16.00782.86383.56-
其他150.001305.52772.40158.95
营业收入2252775.455942931.354349208.623812299.36
第三方回款金额占比0.83%0.74%1.20%1.01%
1、商业保理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创新金属以其对购货方为富士康系公司的应收账款,向同属富士康系的上海富金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附有追索权的国内保理融资业务。
创新金属与上海富金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每笔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均单独签订协议,约定期限及利率。我们检查了创新金属与上海富金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保理协议,抽查应收账款三方转让协议与应收账款转让申请核准书,与保理业务台账记录相符;根据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台账,分别从各年随机抽取样本,检查回款情况与账面记录相符;结合收入方面各项核查(函证、细节测试、期后回款测试等),创新金属与富士康系的销售交易真实,保理业务具有商业合理性。报告期
4-7-1-20内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2、国企客户统一支付核查情况
涉及国企客户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特变电工山东鲁能泰山
电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我们检查了所有交易凭证,取得国企分公司出具的由其母公司统一支付的函,交易真实,结合收入方面各项核查(函证、细节测试、期后回款测试等),创新金属与相关客户的销售交易真实,由客户集团统一支付具有商业合理性。
3、其他三方回款核查情况
其他涉及第三方回款金额较小,我们检查了所有的交易凭证及其银行回单等附件,包括与客户及第三方签署的三方协议,可以确认创新金属与各客户的销售
交易真实,回款具有商业合理性。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主要客户是否实现最终销售核查
报告期内,创新金属主要向生产型企业销售产品销售铝棒、板带箔、铝杆线缆、型材、结构件等产品,但亦存在少量向贸易类企业销售产品的情形;各期对贸易类企业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688387.92万元、904810.53万元、
1152113.67万元和476633.3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06%、
20.08%、19.39%和21.16%。
经核查,创新金属向贸易类企业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与经销模式不同,创新金属存在向贸易类企业销售的主要目的并非系依靠贸易类企业开拓市场和获取
客户订单,主要原因为:
一是由于创新金属使用铝水生产模式下需要连续作业,而在春节等节假日期间下游制造业企业停工但上游铝水供应需保持连贯,因而创新金属会在节假日期间生产一定量的通用标准化产品销往贸易类企业,以维持整体连续运转,贸易类企业会利用其资金优势及规模化优势赚取销售价差;二是由于标的公司作为国内
铝加工行业领军企业,各类铝合金合计年产值超过600亿元,销售规模巨大,而铝合金产品又具有品牌型号繁多、下游应用领域广泛等特点,下游大、中、小型
4-7-1-21企业均有采购铝合金的需求。在订单需求波动或订单规模相对零散时,基于规模
化效应、减少管理成本等考虑,标的公司会在该时间段内向贸易类客户销售一定批次产品。
独立财务顾问对主要贸易类客户销售合同进行了审阅,创新金属与贸易类客户的商业条款公允、合理:*产品定价方面:创新金属向贸易商销售的产品定价
与向其他终端客户销售的同类产品定价水平差异较小;*销售模式及收入确认方
面:创新金属向贸易类客户的销售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创新金属对贸易类客户的收入确认模式与对终端客户的收入确认模式一致,符合业务模式与会计准则要求;*付款及结算方面:贸易类客户通常采用先款后货或货到后按周结算模式,符合行业结算惯例。
针对创新金属向贸易类企业销售的产品是否实现最终销售,独立财务顾问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对主要贸易类客户进行访谈
报告期内,独立财务顾问对主要33家贸易类客户进行了访谈,访谈样本包
括:(1)创新金属报告期各期前50大客户中的所有贸易类客户,合计17家;
(2)前50大客户以外其他样本中各期交易金额较大的16家贸易类客户。
通过访谈,独立财务顾问主要了解了报告期内贸易类客户与创新金属的交易情况、商业条款、关联关系、其采购的产品是否实现最终销售等。报告期各期,访谈的贸易类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总体贸易类客户销售金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4月2021年2020年2019年访谈的贸易类客户销售额300894.36611452.51420277.88284225.89
贸易类客户销售金额476633.331152113.67904810.53688387.92
占比63.13%53.07%46.45%41.29%
2、对贸易类客户销售回款进行核查
通过查阅标的公司与贸易类客户销售合同,标的公司与贸易类客户的结算模式主要为“款到发货”、“货到付款”,因此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极小。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对贸易类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及占销售金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4-7-1-22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4月2021年2020年2019年贸易类客户应收账款余额15185.4310776.2812007.976283.24
贸易类客户销售金额476633.331152113.67904810.53688387.92
应收账款余额/销售金额3.19%0.94%1.33%0.91%
由上表可知,标的公司对贸易类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在约
1%-3%之间,应收账款规模极小,标的公司不存在通过赊销或放宽信用期刺激贸
易类客户销售的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就贸易类客户报告期内销售回款进行了核查,并抽查了报告期内主要的贸易类客户回款金额与销售金额是否匹配、回款是否真实,核查的回款金额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4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抽查的贸易类客户回款金额328438.15703070.86481066.90390475.17
贸易类客户销售金额476633.331152113.67904810.53688387.92
占比68.91%61.02%53.17%56.72%
注:回款金额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3、对贸易类客户执行收入细节测试独立财务顾问对创新金属报告期内的主要贸易类客户(各期交易金额前四十大贸易类客户)执行了收入细节测试,抽查记账凭证、合同/订单、出库单、对账单、发票、收款凭证等,具体覆盖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4月2021年2020年2019年抽样的贸易类客户销售额329720.90700066.47500308.04395016.66
贸易类客户总销售额476633.331152113.67904810.53688387.92
占比69.18%60.76%55.29%57.38%
4、对贸易类客户实施函证
独立财务顾问对创新金属报告期内169家贸易类客户进行了函证,发函金额、回函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4-7-1-23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4月2021年2020年2019年发函金额(A) 403104.10 819382.44 576211.00 505301.64
发函比例(B=A/H) 84.57% 71.12% 63.68% 73.40%
回函金额(C) 402836.68 800745.22 556803.41 484464.76
回函比例(D=C/H) 84.52% 69.50% 61.54% 70.38%
独立财务顾问未回函,会计师收到E 267.42 8027.02 18376.94 16004.40回函金额( )
中介机构合计回函金额(F=C+E) 403104.10 808772.24 575180.34 500469.16中介机构合计回函比例
G=F/H 84.57% 70.20% 63.57% 72.70%( )
贸易类客户销售总额(H) 476633.33 1152113.67 904810.53 688387.92
报告期内,独立财务顾问对创新金属贸易类客户销售收入的发函比例分别为
73.40%、63.68%、71.12%及84.57%,回函比例分别为70.38%、61.54%、69.50%
及84.52%。独立财务顾问及会计师就贸易类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回函比例分别为
72.70%、63.57%、70.20%及84.57%。
针对少量回函不符及未回函的客户,独立财务顾问实施了替代及检查程序;
针对回函不符事项,了解差异原因并检查相关原始凭证;针对未回函客户,检查了相关客户的记账凭证、销售合同、发票、发运记录、对账单、银行回款凭据等资料。经核查,可以确认上述客户销售收入真实、准确,不存在重大异常。
5、核查贸易类客户销售退回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了报告期内创新金属贸易类客户的销售退回情况;经核查,除少量因商品质量瑕疵产生的销售退回外,不存在其他销售退回情形。报告期内,创新金属贸易类客户销售退回金额极小,各期占比不足0.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4月2021年2020年2019年贸易类客户销售退回金额149.79933.39242.57331.65
贸易类客户销售金额额476633.331152113.67904810.53688387.92
占比0.03%0.08%0.03%0.05%
4-7-1-246、调查贸易类客户背景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通过公开信息查询系统,对贸易类客户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关系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进行了查询;经核查,报告期内创新金属与其贸易类客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7、穿透核查贸易类客户最终销售情况
由于下游大宗贸易商自身采购的铝棒来源较为分散、且其下游客户亦呈现相
对分散的特点,贸易商的上游采购来源与下游客户产品销售可能存在“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的特点,因此较难形成上下游采购与销售一一对应关系。
因此,独立财务顾问选取了下游销售相对集中的主要贸易类客户进行了穿透核查(共18家)。具体方案为,抽样选取创新金属向贸易类客户的销售订单,并由贸易类客户提供该订单对应的下游销售情况。经核查创新金属向贸易类客户的销售订单、出库单、对账结算单、收款凭证等并与贸易类客户向其下游销售的销售订
单、出库单、对账结算单、回款凭证等进行比对,不存在重大异常。独立财务顾问抽查的穿透销售金额及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穿透核查的贸易类客户销售额115355.41319369.61169537.46135802.09
贸易类客户总销售额476633.331152113.67904810.53688387.92
占比24.20%27.72%18.74%19.73%
通过执行上述核查程序,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贸易类客户销售收入占比不高,销售原因具有合理性,均为买断式销售,主要产品均已实现终端销售,销售回款情况良好,不存在通过对贸易商销售实现虚构收入或操纵业绩的情形。
(五)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核查
详见本报告“三、(一)6、收入截止性测试”。
4-7-1-25(六)报告期营业成本核查
1、内部控制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对创新金属采购、仓储、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采购与付款循环、生产与仓储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流程以及各项关键的控制点,并取得标的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对采购与付款循环、生产与仓储循环关键的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采购与付款循环检查了采购审批、采购合同、入库单、记账凭证、发票、付款审批单等单据;生产与仓储循环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材料入库单、质检单、领料单、产成品出库单等单据以及盘点流程。
通过执行上述核查程序,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报告期内,创新金属采购与付款循环、生产与仓储循环内控设计合理,且运行有效。
2、对主要供应商实施访谈
独立财务顾问对创新金属主供应商进行了现场走访或视频访谈,并取得供应商盖章或签字确认的访谈记录,主要访谈内容包括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具体交易方式、商业条款,交易规模及未来合作预期等。
报告期各期,访谈的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成本2157692.535751962.374172271.483642645.76
访谈供应商采购金额2072134.905005676.363725878.773304938.44
访谈供应商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96.03%87.03%89.30%90.73%
3、对主要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
独立财务顾问以抽样方式就创新金属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函证报告期各期交易金额、往来款余额等信息,核实采购交易的真实性、完整性,具体发函金额、回函金额及占各期营业成本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4-7-1-26项目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发函金额(A) 2129931.90 5354034.94 3845847.83 3419423.81
发函比例(B=A/H) 98.71% 93.08% 92.18% 93.87%
回函金额(C) 2129931.90 5275070.30 3845847.83 3419423.81
回函比例(D=C/H) 98.71% 91.71% 92.18% 93.87%
独立财务顾问未回函,会-78964.64--计师收到回函金额(E)中介机构合计回函金额
F=C+E 2129931.90 5354034.94 3845847.83 3419423.81( )
中介机构合计回函比例98.71%93.08%92.18%93.87%(G=F/H)
营业成本(H) 2157692.53 5751962.37 4172271.48 3642645.76
报告期各期,独立财务顾问就创新金属的采购金额发函比例及回函比例均超过90%,核查比例较高。
针对回函不符及未回函的供应商,独立财务顾问实施了替代及检查程序;针对回函不符事项,了解差异原因并检查相关原始凭证;针对未回函供应商,检查了相关供应商的采购合同/订单、入库单、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经核查,可以确认上述供应商的采购金额真实、准确,不存在重大异常。
4、执行分析程序及计价测试
独立财务顾问对创新金属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实施了实质性分析程序,分析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单位成本波动的合理性,检查存货出入库单价和成本结转的准确性;同时对报告期内存货发出执行计价测试,以判断公司成本计价原则是否与其会计政策一致,并保持了一贯性原则。
创新金属存货发出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进行计价,其成本计价原则与其会计政策一致,并保持了一贯性原则。
5、执行存货出入库截止测试
对存货出入库执行截止性测试程序,采用抽样的方式将报告期各期末前后15天的出入库记录核对至记账凭证,确定存货入库与出库记账时间是否准确,有无跨期现象。
经核查,创新金属按照存货出入库的实际时间编制单据并进行财务核算,通
4-7-1-27过核查原始单据和相关信息,不存在重大异常。
6、存货真实性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检查了创新金属报告期各期末的存货盘点书面记录,并实地监盘了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4月末存货,检查存货的真实性;在监盘过程中核对存货数量的同时关注存货状态,结合存货售价以及长江铝价对存货账面价值执行分析性程序,复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评价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标的公司发出商品全部为已经发出但客户尚未签收对账的产品。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发出商品周转天数分别为4.44、3.08、2.47及3.17,发出商品周转率较高,符合其产品从发出到签收对账确认收入间隔较短的特点。基于标的公司各期末发出商品均系在途商品和已经客户签收入库但尚未对账的产品,实地监盘可行性较小,因此独立财务顾问对发出商品主要通过执行细节测试确认其真实性,具体详见下文“7、发出商品细节测试”。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4月末,独立财务顾问对存货的监盘金额及
监盘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4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监盘金额262547.95203291.67140838.48
存货余额364921.69270393.39184135.28
监盘比例71.95%75.18%76.49%
剔除发出商品后存货余额303759.40217736.52159050.51
剔除发出商品后存货监盘比例86.43%93.37%88.55%
由上表可知,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4月末,独立财务顾问的存货监盘金额占存货的比例均超过70%;剔除发出商品后,存货监盘金额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88.55%、93.37%、86.43%,核查覆盖比例较高。
7、发出商品细节性测试
针对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独立财务顾问通过检查发出商品的出库单、运输记录、客户期后签收记录及对账单等原始资料,核查各期末发出商品的真实性。报告期内,通过执行上述细节性测试核查的发出商品比例分别为82.88%、
4-7-1-2892.62%、84.09%、82.49%。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真实。
8、毛利率分析性复核
独立财务顾问获取并核对报告期内创新金属的收入成本明细表,对总体及各产品毛利率水平进行分析性复核;同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了解存在差异的原因。
报告期内,创新金属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2022年1-4月序号股票代码公司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注)
1 600219.SH 南山铝业 20.29% 24.63% 23.72% 21.51%
2 601677.SH 明泰铝业 13.27% 12.77% 11.76% 11.84%
3 603327.SH 福蓉科技 23.73% 23.60% 29.78% 34.45%
4 003038.SZ 鑫铂股份 12.32% 13.12% 15.36% 16.99%
5 002988.SZ 豪美新材 10.79% 12.02% 13.97% 16.74%
6 002540.SZ 亚太科技 13.49% 14.46% 16.49% 19.84%
7 002824.SZ 和胜股份 19.39% 20.35% 17.97% 15.75%
8 002578.SZ 闽发铝业 7.20% 8.49% 10.01% 10.86%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15.06%16.18%17.38%18.50%
创新金属总体毛利率4.22%3.21%4.07%4.45%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取自其2022年1-3月数据。
(1)同基础合金材料上市公司的比较
对标南山铝业:南山铝业覆盖氧化铝、电解铝制备(含电力供应)、铝合金
制品的全产业链,其铝卷/铝板/铝箔等终端产品的原材料主要由内部生产供应。
相较于创新金属外购电解铝的模式,南山铝业终端产品的毛利涵盖了其从氧化铝、电解铝到制成铝合金成品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毛利,因而其终端产品如铝板材的毛利率较高。
对标明泰铝业:明泰铝业主要生产铝板带及铝箔产品,由于:*明泰铝业在生产设备配置上相对领先,其铝板及铝箔产品的工艺复杂程度较高、精加工深度更高;*明泰铝业原材料中废铝比例较大,一般而言废铝市场价为铝水或铝锭市
4-7-1-29场价的70%-90%,因此明泰铝业在材料成本端及生产环节相较于创新金属具备一定优势。基于以上,明泰铝业主要产品如铝板带等的毛利率略高于创新金属同类产品。
(2)同铝型材领域上市公司的比较
对标福蓉科技:创新金属铝型材目前以 3C 电子市场为主、另有部分汽车轻
量化业务,福蓉科技铝型材以 3C 电子市场为主,主要产品品类包含铝型材及结构件。创新金属的型材业务的毛利率水平略低于福蓉科技,主要系现阶段福蓉科技产品组合中应用于手机等深加工产品的比例高于创新金属,而深加工产品一般价值附加值较高、对应毛利率较高。
对标亚太科技、鑫铂股份、豪美新材等其他铝型材上市公司:由于可比公司
主要布局工业、建筑等领域,该领域的型材产品复杂度及工艺要求较 3C 电子相对偏低,其主要产品加工费水平低于 3C 电子铝型材,因而前述可比公司型材毛利率低于创新金属,但创新金属棒材、铝杆线缆销售占比较高,占总销量的比例
80%-85%左右,综合毛利率较低,因此创新金属整体毛利率低于上述可比公司。
(七)报告期期间费用核查
1、内部控制测试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并对关键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不存在重大异常。
2、获取期间费用明细表,了解各项明细费用性质和变动的原因
独立财务顾问取得了报告期内创新金属的期间费用明细表,并向管理层访谈了解各类明细费用的具体性质,对主要费用项目进行逐项的趋势分析,验证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及变动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创新金属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报表项目占营业占营业占营业收占营业金额金额金额金额收入比收入比入比收入比
4-7-1-30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费用2421.560.11%7171.240.12%5946.720.14%45598.231.20%
管理费用11064.350.49%31382.960.53%22971.560.53%21766.600.57%
研发费用8778.140.39%18660.440.31%7405.140.17%9082.730.24%
财务费用8967.130.40%24797.350.42%8408.550.19%11826.330.31%
合计31231.181.39%82011.991.38%44731.971.03%88273.892.32%
报告期内,创新金属期间费用分别为88273.89万元、44731.97万元、
82011.99万元及31231.18万元。各期间费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销售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创新金属的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1578.5065.19%3756.2952.38%3653.4761.44%2777.216.09%
业务招待费165.536.84%863.2412.04%776.6113.06%868.951.91%
业务宣传费172.997.14%814.6411.36%534.969.00%279.340.61%
装卸费--499.416.96%255.264.29%191.040.42%
差旅费103.464.27%365.415.10%271.904.57%258.130.57%
快递费27.161.12%105.601.47%77.741.31%57.410.13%
车辆费用59.942.48%154.142.15%90.301.52%58.400.13%
租赁费33.851.40%132.641.85%63.591.07%105.150.23%
折旧费26.991.11%74.531.04%33.380.56%27.100.06%
办公费34.311.42%47.130.66%46.100.78%18.170.04%
运费------40895.1989.69%
其他218.839.04%358.215.00%143.412.41%62.130.14%
合计2421.56100.00%7171.24100.00%5946.72100.00%45598.23100.00%
报告期内,创新金属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和运费,自2020年根据新收入准则,创新金属将运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当年运费金额下降较大。剔除运费影响后,创新金属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2%、0.14%、
0.12%、0.11%,占比较为稳定。
4-7-1-31(2)管理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创新金属的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6767.9261.17%18516.8759.00%12972.6856.47%12493.8557.40%
折旧与摊销2361.3021.34%6961.9822.18%5807.8425.28%5101.2423.44%
办公费348.423.15%1303.754.15%993.994.33%990.054.55%
物管费387.313.50%1179.773.76%1072.194.67%814.803.74%
业务招待费227.022.05%674.472.15%342.391.49%244.811.12%
车辆费用195.341.77%526.641.68%489.992.13%533.932.45%
中介机构服务费494.664.47%689.912.20%158.480.69%81.490.37%
环境保护及绿化费119.451.08%669.092.13%362.171.58%321.141.48%
租赁费用--130.960.42%195.000.85%192.660.89%
差旅费18.610.17%66.280.21%51.260.22%70.320.32%
其他144.321.30%663.242.11%525.582.29%922.294.24%
合计11064.35100.00%31382.96100.00%22971.56100.00%21766.60100.00%
报告期内,创新金属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摊销等,无重大异常波动。报告期内,创新金属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57%、0.53%、
0.53%、0.49%,占比较为稳定。
(3)研发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创新金属的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投入材料6798.2277.44%13665.7173.23%5209.1770.35%7007.3677.15%
人工成本1620.0818.46%3613.8019.37%1752.7723.67%1679.9518.50%
折旧及摊销334.673.81%738.243.96%395.155.34%371.924.09%
其他25.170.29%642.693.44%48.040.65%23.490.26%
合计8778.14100.00%18660.44100.00%7405.14100.00%9082.73100.00%
4-7-1-32报告期内,创新金属研发费用分别为9082.73万元、7405.14万元、
18660.44万元和8778.1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24%、0.17%、0.31%、
0.39%。标的公司研发活动主要是基于客户对新项目、新产品的需求,在 3C 电
子、汽车轻量化、光伏设备、再生铝等领域进行相关研发,各期主要研发项目数量分别为19个、21个、41个、41个。总体而言,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高。
(4)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创新金属的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支出10786.2937674.9838754.0448040.38
减:利息资本化--879.971085.14
利息费用10786.2937674.9837874.0746955.24
减:利息收入1642.8015442.9533022.2838121.25
加:银行手续费621.192190.923367.463043.68
汇兑损失-797.54374.40189.30-51.33
合计8967.1324797.358408.5511826.33
报告期各期,创新金属财务费用波动较大,主要系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变动导致,各期变动原因主要如下:
1)2020年度,标的公司较上年利息支出大幅减少,主要受当年票据贴现规
模下降影响,票据贴现息大幅降低所致;
2)2021年度,标的公司利息收入大幅降低,主要系2019-2020年创新金属
存在一定规模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于2021年归还后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利息收入大幅降低所致。
3)2022年1-4月,标的公司利息收入有所降低,主要受票据保证金规模下降影响,保证金利息收入大幅降低。
经核查,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变动具有合理性。
4-7-1-333、大额费用的细节性测试与截止性测试
独立财务顾问检查了创新金属报告期内大额费用的原始单据,其中包宣传费用、业务招待费、办公及行政费用、中介机构服务费、差旅费等,具体为:
(1)获取金额重大的合同,审阅合同相关条款,验证相关费用计提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
(2)检查相关采购单、费用申请单、报销审批单、发票、付款凭证等,检
查相关费用的真实性、准确性。
同时,独立财务顾问亦着重检查了各期末前后15天的费用类的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核查是否存在提前或推迟入账的跨期情形。
通过上述核查,验证了报告期内创新金属期间费用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跨期。
4、职工薪酬检查
独立财务顾问获取了创新金属报告期内员工名册、薪酬明细表以及薪酬政策等,对薪酬费用执行了分析性复核,验证了报告期内人员费用计提的准确性,不存在重大异常。
5、财务费用细节性测试
独立财务顾问取得了创新金属报告期内利息费用明细和贷款合同,了解报告期内创新金属的筹资情况,根据贷款合同的条款对全部借款的当期应计利息进行复核计算,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比较,验证了财务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重大差异。
(八)负债核查
报告期内,创新金属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4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4-7-1-342022年4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短期借款249029.0822.04263975.0223.08774952.1142.59715527.7343.10
衍生金融负债567.900.052663.230.23590.120.03302.860.02
应付票据382400.0033.85339900.0029.72473625.0026.03377025.0022.71
应付账款85081.837.53201105.4217.58407780.1922.41368179.5022.18
预收款项------30017.081.81
合同负债45706.524.0534628.833.0321464.261.18-0.00
应付职工薪酬8504.090.7513591.921.1915064.170.8310193.980.61
应交税费5958.120.5416111.041.4111275.310.629201.620.55
其他应付款87068.857.7187796.197.682650.590.1514164.780.85一年内到期的非
82450.997.3055483.234.8520868.381.1546372.642.79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33775.732.9918048.651.5825896.991.4219712.241.19
流动负债合计980543.1186.811033303.5490.351754167.1396.411590697.4395.8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13011.7210.0088937.917.7844057.762.4251994.983.13
租赁负债11562.861.0212116.471.06-0.00-0.00
长期应付款15000.001.33------
递延收益4068.420.363761.280.334040.080.224318.670.26
递延所得税负债5364.710.475542.590.4817261.710.9513306.660.80
非流动负债合计149007.7213.19110358.259.6565359.553.5969620.304.19
负债合计1129550.83100.001143661.79100.001819526.68100.001660317.73100.00
1、短期借款核查
针对短期借款,独立财务顾问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通过对资金部门及财务部相关人员的访谈,了解筹资流程的关键控制点,通过对相关控制实施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程序,创新金属与筹资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执行过程中,未发现执行偏差的情况;
(2)向报告期内贷款银行或金融机构进行了函证,函证报告期末借款及抵
押担保的情况,短期借款的发函金额、回函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7-1-35项目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发函金额178650.00192650.00222030.00258215.00
回函金额178650.00192650.00222030.00258215.00
回函比例100.00%100.00%100.00%100.00%
注:上表短期借款发函金额与财务报表短期借款金额的差异包括已贴现未到期票据、融资性票据及应计利息。
针对期末计入短期借款余额的已贴现未到期票据、融资性票据及应计利息,独立财务顾问检查了票据合同及支持性凭证,核查其金额的真实、准确。
(3)获取并审核借款协议、抵押协议、担保协议及银行授信协议,核查协
议约定的条款,确认不存在重大异常;
(4)对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增加与减少检查原始凭证,验证报告期内短期借
款变动均有银行回单、借款合同等支持性凭据;
(5)对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利息复核计算,确认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利息支出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衍生金融负债核查
针对衍生金融负债,独立财务顾问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通过对资金部门及财务部相关人员的访谈,了解套期保值流程的关键控制点,通过对相关控制实施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程序,创新金属与套期保值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执行过程中,未发现执行出现重大偏差的情况;
(2)获取期货交易对账单,核对持仓衍生工具期末浮动盈亏;
(3)对报告期内期末持仓数量、结存金额、浮动盈亏向期货公司进行函证,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衍生金融负债567.902663.23590.12302.86
发函金额567.902663.23590.12302.86
回函金额567.902663.23590.12302.86
4-7-1-36项目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回函覆盖率100%100%100%100%
期末持仓数量(空)16668.006198.002220.004380.00
发函比例100%100%100%100%
回函覆盖率100%100%100%100%
期末持仓数量(多)2047.00253.000368.00-
发函比例100%100%100%-
回函覆盖率100%100%100%-
3、应付票据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对创新金属报告期各期末账面银行承兑汇票执行了函证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发函金额389500.00371500.001134900.001129150.00
回函金额389500.00371500.001134900.001129150.00
回函比例91.13%96.52%97.28%98.37%
应付票据余额427400.00384900.001166625.001147875.00
对于未发函的商业承兑汇票,独立财务顾问检查了相关合同以验证应付票据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
经核查,创新金属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余额真实、准确、完整。
4、应付账款核查
针对应付账款,独立财务顾问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通过对业务部门及财务部相关人员的访谈,了解采购与应付账款流程
的关键控制点,通过对相关控制实施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程序,创新金属采购与应付账款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执行过程中,未发现执行偏差的情况。
(2)向创新金属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发函,询证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余额,具体发函金额、回函金额及比例情况如下:
4-7-1-37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发函金额(A) 61502.74 161590.93 352491.86 317549.76
发函比例(B=A/H) 72.29% 80.35% 86.44% 86.25%
回函金额(C) 58840.55 155763.45 352428.11 317457.65
回函比例(D=C/H) 69.16% 77.45% 86.43% 86.22%
独立财务顾问未回函,会计师收到回函金额(E) 2662.18 5802.64 63.75 92.11
中介机构合计回函金额(F=C+E) 61502.74 161566.09 352491.86 317549.76
中介机构合计回函比例(G=F/H) 72.29% 80.34% 86.44% 86.25%
应付账款余额(H) 85081.83 201105.42 407780.19 368179.50
报告期各期,独立财务顾问就创新金属的应付账款发函比例分别为86.25%、
86.44%、80.35%及72.29%,回函比例分别为86.22%、86.43%、77.45%及
69.16%;独立从财务顾问及会计师就应付账款的合计回函比例分别为86.25%、
86.44%、80.34%及72.29%。
2022年1-4月,中介机构就标的公司应付账款余额的发函比例较以往年度有所较低,主要系2022年4月末标的公司对魏桥集团体系的应付账款余额较低、其他供应商应付账款余额较为分散所致。
针对回函不符及未回函的供应商,独立财务顾问实施了替代及检查程序;针对回函不符事项,了解差异原因并检查相关原始凭证;针对未回函供应商,检查了相关供应商的采购合同/订单、入库单、期后付款凭证等资料。经核查,可以确认上述供应商的应付账款余额真实、准确,不存在重大异常。
(3)采用抽样的方式选取报告期各期期后的付款记录及收到的供应商发票,将相关负债的入账时间与其支持性文件及发票的内容进行核对,核实应付账款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5、预收款项/合同负债核查
针对预收款项/合同负债,独立财务顾问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创新金属销售和收款流程,并对其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及评价,测试预收账款/合同负债的确认和结转,经核查,不存在重大异常。
4-7-1-38(2)通过抽样的方式,抽取报告期内与预收款项、合同负债有关的收款,
核对银行回单等凭证,检查收款金额及入账期间的准确性,结果不存在异常。
(3)对创新金属主要客户发函,询证报告期各期末创新金属预收款项/合同
负债余额,具体函证的发函及回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发函金额(A) 35682.12 26174.19 16771.24 24396.95
发函比例(B=A/H) 78.07% 75.58% 78.14% 81.28%
回函金额(C) 35107.07 25079.99 15493.33 23735.55
回函比例(D=C/H) 76.81% 72.43% 72.18% 79.07%
独立财务顾问未回函,会计509.56472.04813.20350.23师收到回函金额(E)中介机构合计回函金额
F=C+E 35616.63 25552.03 16306.53 24085.78( )中介机构合计回函比例
G=F/H 77.92% 73.79% 75.97% 80.24%( )
预收款项/合同负债(H) 45706.52 34628.83 21464.26 30017.08
报告期各期,独立财务顾问就创新金属的预收款项/合同负债的发函比例分别为81.28%、78.14%、75.58%及78.07%,回函比例分别为79.07%、72.18%、
72.43%及76.81%;独立财务顾问及会计师就预收款项/合同负债的合计回函比例
分别为80.24%、75.97%、73.79%及77.92%,核查比例较高。
对于回函不符或未回函客户函证,独立财务顾问实施了替代及检查程序;针对回函不符事项,了解差异原因并检查相关原始凭证;针对未回函客户,检查了相关客户的记账凭证、销售合同、银行回款凭据等资料。经核查,可以确认上述客户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余额的准确性,
6、应付职工薪酬核查
针对应付职工薪酬,独立财务顾问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对财务部相关人员访谈,了解和评价创新金属与职工薪酬核算相关的
关键内部控制及其运行情况,并选取关键的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程序,确认执行有效;
4-7-1-39(2)获取员工薪酬明细表,与账面记录金额核对,复核其应付职工薪酬计
算的准确性;抽样选取各期间及期后应付职工薪酬支付情况,将明细账与银行回单等原始单据进行核对,验证应付职工薪酬支付的准确性;
(4)对应付职工薪酬计提数与计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和在建工程等科目的薪酬费用进行勾稽测试;
(5)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复核报告期内创新金属员工数量、薪酬总额、人均薪酬的变动合理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薪酬总额34364.3284504.0066892.2853911.85
平均员工数量(人)9227869675556999
人均薪酬3.729.728.857.70
注:在2022年1-4月的人均薪酬未予以年化。
经核查,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人均薪酬整体呈上升趋势,且与业绩变动趋势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7、应交税费核查
针对应交税费,独立财务顾问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取得报告期内创新金属及合并范围内纳税主体的纳税申报表,与账面
进行核对,确认与账面记录的金额不存在重大差异;
(2)获取应交增值税的变动明细,并对报告期内应交增值税重新测算,与确认与账面记录不存在重大差异;
(3)获取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表,分析当期所得税纳税调增/调减项的合理性,重新测算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不存在重大差异;对报告期内房产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执行重新测算,不存在重大差异;
(4)抽样选取报告期内税金支付凭证,与账面记录不存在重大差异。
8、其他应付款核查
针对其他应付款,独立财务顾问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4-7-1-40(1)通过对业务部及财务部相关人员的访谈,了解其他应付款相关的关键控制点,通过执行询问、观察、检查、重新执行等程序对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测试,确认相关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
(2)取得创新金属其他应付款明细表,查阅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付款构成,通过检查合同、发票等原始凭证验证其他应付款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
(3)核查报告期各期期末其他应付款的完整性,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其他
应付款明细账贷方发生额和相应凭证,关注其支持文件的日期,确认其入账时间是否合理。
9、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核查
针对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独立财务顾问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对长期借款、租赁负债等可能涉及列报项目重分类的科目的流动性进行核查,与重分类后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明细表进行核对;
(2)对重分类后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执行函证程序,报告期内
发函及回函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发函金额81016.5454367.8220855.0346335.95
发函比例98.26%97.99%99.94%99.92%
回函金额81016.5454367.8220855.0346335.95
回函比例98.26%97.99%99.94%99.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82450.9955483.2320868.3846372.64
注:未发函金额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计利息;2021年、2022年4月30日余额中未发函金额包括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3)取得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涉及的合同,复核重分类结果与合同条款的一致性。
经核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真实、列报准确。
4-7-1-4110、其他流动负债核查
针对其他流动负债,独立财务顾问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结合合同负债的核查情况,根据适用增值税税率重新计算待转销项税金额;
(2)检查保理业务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如银行回单、保理协议、保理申请书等,确认保理融资款余额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1、长期借款核查
针对长期借款,独立财务顾问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向报告期内贷款银行或金融机构进行了函证,函证报告期末借款及抵
押担保的情况,其中长期借款的发函及回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4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发函金额112708.4988804.7844003.3351945.21
函证比例99.73%99.85%99.88%99.90%
回函比例99.73%99.85%99.88%99.90%
长期借款余额113011.7288937.9144057.7651994.98
注:未发函金额系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2)获取并审核借款协议、抵押协议、担保协议及银行授信协议,核查协
议约定的条款,确认不存在重大异常;
(3)对报告期内长期借款增加与减少检查原始凭证,验证报告期内长期借
款变动均有银行回单、借款合同等支持性凭据;
(4)对报告期内长期借款利息复核计算,确认报告期内长期借款利息支出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2、租赁负债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获取了创新金属报告期内租赁台账及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条件对租赁负债金额进行重新计算,确认其租赁负债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7-1-4213、长期应付款核查
2019-2021年末,标的公司无长期应付款。2022年4月30日,标的公司长期
应付款余额15000.00万元,主要系收到的附有条件的政府扶持资金。
经检查该政府扶持资金协议约定,2025年1月16日后,将由相关政府机关对协议内容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核,若未达到协议要求,该扶持资金将全额退回,因此标的公司将该笔资金作为长期应付款核算,符合会计准则约定。
14、递延收益核查
针对递延收益,独立财务顾问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获取并查阅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文件及收款凭证,核查
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或是与收益相关,与标的公司递延收益明细表进行核对;
(2)对递延收益的摊销金额进行复核计算,核查递延收益余额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5、递延所得税负债核查
针对递延所得税负债,独立财务顾问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复核创新金属对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2)取得创新金属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明细及计算底稿,复核计税
基础和账面价值、计算依据和计算过程的准确性,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真实和准确性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核查结论
独立财务顾问已经实施了充分、有效的核查程序。通过实施上述核查程序及所获取的相关证据,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报告期内,创新金属业绩真实、可靠。
4-7-1-43(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之专项核查报告》附表之签字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杨倩贾明张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4-7-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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