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358|回复: 0

国药一致: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复制链接]

国药一致: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扬少 发表于 2022-7-19 00:00:00 浏览:  35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2-32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事项。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7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0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1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林敏董事长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4人、代表股份268346878股、占本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62.6793%。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5人、代表股份248124736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4784%;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9人、代表股份 20222142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8442%。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人,代表股份
2626363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3454%。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57104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3338%。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会议以普通决议分别通过了提案1、3;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会
2议以特别决议通过了提案2;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6834687826708361999.5292%12632590.4708%00.0000%
与会 A 股股东 248124736 246911736 99.5111% 1213000 0.4889% 0 0.0000%
与会 B 股股东 20222142 20171883 99.7515% 50259 0.2485% 0 0.0000%
中小投资者283468872708362895.5436%12632594.4564%00.0000%
表决结果:伊欣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6834687826114474397.3161%72021352.6839%00.0000%
与会 A 股股东 248124736 245327020 98.8725% 2797716 1.1275% 0 0.0000%
与会 B 股股东 20222142 15817723 78.2198% 4404419 21.7802% 0 0.0000%
中小投资者283468872114475274.5929%720213525.4071%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6834687826722907899.5834%10905000.4064%273000.0102%
与会 A 股股东 248124736 247006936 99.5495% 1090500 0.4395% 27300 0.0110%
与会 B 股股东 20222142 2022214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投资者283468872722908796.0567%10905003.8470%273000.0963%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3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旭光、徐帅
3、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8日
4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6-19 03:47 , Processed in 0.365157 second(s), 52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