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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美上海: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2年8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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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美上海: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2年8月制定)

运之起始 发表于 2022-8-8 00:00:00 浏览:  48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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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二)有关各方已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
(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已知悉该重大事项;
(四)其他发生重大事项的情形。
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立即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且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的,可以暂缓披露。但最迟应在该重大事项形成最终决议、签署最终协议、交易确定能够达成时对外披露。
第五条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等情形,及时披
露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亦可以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
第六条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按《科创板上市规则》披露或
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境内法律法规或危害国家安全的,可以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豁免披露。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
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八条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漏;
(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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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审核程序
第九条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妥善归档保管。
董事会秘书登记的事项一般包括: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二)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三)暂缓披露的期限;
(四)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五)相关内幕人士的书面保密承诺;
(六)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等。
第十条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确实难以保密、已经被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导致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大幅波动的,公司应当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对外披露。
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相关信息,并披露此前该信息暂缓、豁免披露的事由、公司内部登记审核等情况。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符合上
述条款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但作出暂缓、豁免处理的,或者不按照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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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和本制度规定办理暂缓、豁免披露事务等行为,给公司、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等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对于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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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
申请暂缓披露□申请豁免披露□申请部门申请时间申请人员联系电话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暂缓披露的期限
□是是否已填报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否
□是相关内幕知情人是否书面承诺保密
□否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董事会秘书审核意见董事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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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业务知情人保密承诺书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业务知情人保密承诺书
作为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暂缓或
豁免披露事项的知情人,本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人明确知晓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内容;
2.本人作为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知情人,负有信息保密义务,在暂
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原因消除及期限届满之前,本人承诺不泄露该信息,不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3.本人作为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知情人,有义务在获悉公司暂缓、豁
免披露事项之日起,主动填写公司《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知情人登记表》,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4.如因保密不当致使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泄露,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承诺于年月日在(地点)作出。
承诺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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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业务知情人登记表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业务知情人登记表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内容登记时间
序号知情人姓名知情人身份信息知情人所属部门、职务知情人身份证号码知悉信息时间知悉信息方式登记人
注:1.知悉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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