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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S T 龙净 公告编号:2022-076
转债代码:110068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号)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2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等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958.2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30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361Z001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投入金额
1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110167.9380000.00
2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68580.0560000.00
3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22759.9120000.00
龙净环保 VOCs 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烧装
427411.3325000.00
置生产线项目
5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
合计243919.22200000.00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延期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存在投入较为缓慢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累计投累计投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诺投资总额入金额进度(%)(万元)(万元)
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60000.009372.715.62%
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20000.00--
龙净环保 VOCs 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
25000.00--
焚烧装置生产线项目
(二)募投项目延长建设周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规划,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预定完成日期延长至2023年7月 30 日,“龙净环保 VOCs 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烧装置生产线项目”预定完成日期延长至2023年11月30日。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
自2020年9月20日第一条托辊生产线顺利投产以来,公司托辊智能化生产已逐渐步入正轨。2021年启动项目二期工程,在第一条智能化托辊生产线进行优化改进的基础上,其余三条智能化托辊生产线相继顺利投产。目前公司拥有四条行业内最先进的智能化托辊生产线,已形成年产120万支优质托辊的生产规模,已初步达成可观的一体化工艺流程。但因疫情原因,累计投资进度尚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基于国家稳步防控疫情及业务发展态势,公司将合理组织后续项目建设与生产,持续扩大该项目对公司带式输送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的巨大能动性。经研究,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3年7月
30日。
(2)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
由于公司目前吸收剂项目的终端客户分布较为分散,客户一般就近分散化制备吸收剂以满足运营项目需求,下游需求释放不及预期,大规模集中制备高性能吸收剂的经济优势尚未显现。公司为合理降低投资风险,本着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综合考虑吸收剂市场现状、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因素及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布局,对环保吸收剂生产线建设计划进行了适当后延,谨慎推进项目投资进度。经研究,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3年7月30日。
(3)龙净环保 VOCs 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烧装置生产线项目
由于 VOCs 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烧装置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公司需相应调整该项目生产工艺设计,目前部分生产工艺正在与国内外合作机构、专家开展合作研究。但受新冠疫情持续影响,上述与国外机构、专家的技术合作开发进度较预期有所放缓。因此,公司根据技术、市场变化动态对募投项目投入进度进行了合理调整,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3年
11月30日。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并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动态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三、重新论证部分募投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6.3.9
规定:出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况,或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情况,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龙净环保VOCs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烧装置生产线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
1、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在国内环保政策趋紧的形势下,更多企业倾向于升级其环保设施。政府积极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圆管带式输送机产品由于其出色的环保特性,未来在各领域将有巨大的市场需求量。当前公司已开展圆管带式输送装备业务,本项目产品未来将以满足公司自身圆管带式输送工程项目需求为主,内部可消化部分产能,达产后产能消化有保障。
龙净环保主要产品有除尘、烟气余热利用、脱硫脱硝、散料输送等,其中散料输送包括普通皮带、管带、气力输送三类。随着大气污染治理的持续深化,管式皮带输送机在环保输送市场潜力逐渐显现,市场前景突出。公司提前布局,不断深入开拓环保输送装备市场,着力布局以管带为主体的环保输送系统。本项目建成后,智能化的生产线将大大提升公司的生产制造能力及效率,让公司搭上“工业4.0”的快车。
2、项目建设的预计收益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每年实现销售收入
42129.31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4.46%,税后投资回收期为8年(含建设期)。
(二)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
1、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助力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解决雾霾的需要。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作为烟气治理装置的专用环保原料,可大幅提高脱硫效率,减少吸收剂消耗,同时可以吸附烟气中的重金属汞等多种污染物对污染减排,对消除雾霾及打赢“蓝天保卫战”,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该项目的实施,契合国家大政方针,符合国家环境治理的需要,具有很强的环境效应和社会效应。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愈加重视,龙净环保干法超净工艺已成为工业烟气治理的主流工艺,与之配套的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也存在市场需求。公司将健全高性能复合吸收剂生产线生产管理制度和原料供应渠道,保障生产线生产满足市场开拓的需要。完成制备高性能复合、低成本吸收剂技术验证,完成生产线的可行性研究,争取启动生产线建设。
项目建成后,公司将从环保装备制造商拓展成为具备环保耗材生产能力的企业。生产具有长期稳定需求特点的高性能环保吸收剂,有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高性能吸收剂能保证系统更加高效稳定运行,对于公司“干式超净+”工艺的推广,形成上下游产业链联动意义重大,能够满足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2、项目建设的预计收益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每年实现销售收入
20812.50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5.29%,税后投资回收期为5.4年(含建设期)。
(三)龙净环保 VOCs 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烧装置生产线项目
1、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VOCs 污染减排与国家双碳目标紧密结合,从含溶剂产品的使用等源头着手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减少过程无组织 VOCs 逸散与排放,采用资源回收利用等技术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等。末端治理方面,优化完善溶剂回收、吸附浓缩、蓄热焚烧(RTO)、催化燃烧(RCO)、生物技术等主流治理技术,开发节能降耗工艺,进一步研发针对特定应用场合、稳定达标、节能减排的组合净化工艺。
与除尘、脱硫脱硝相比,VOCs 种类多,排放行业多,排放源分散,治理技术复杂。目前国内 VOCs 治理企业整体处于小而散的状态,VOCs 废气治理现状还存在不足,需要不断发展和进步。为实现采用更先进、科学的治理方法进行更加彻底的 VOCs 废气治理的目标,需要行业龙头企业带头进行研发与生产投入。
企业战略布局和市场发展的需要。龙净环保长期致力于大气污染控制领域环保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营。公司战略定位是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生态环保企业,在发展方向上,持续开展 VOCs 治理等市场,实现新能源风电制造 VOCs 治理突破,全力培植新增长点。建设 VOCs 治理设备生产线符合公司做好大气环保+新能源双轮驱动的业务战略需求。
2、项目建设的预计收益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每年实现销售收入
45000.00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9.41%,税后投资回收期为5年(含建设期)。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目前“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龙净环保 VOCs 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烧装置生产线项目”符合
公司战略规划,具备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未来将综合考虑投资环境以及行业发展实际,并坚持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公司长远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进行科学审慎的安排。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
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龙净环保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并延长建设周期事项已获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无异议。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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