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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大感光: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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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大感光: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 发表于 2022-7-25 00:00:00 浏览:  52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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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76证券简称:容大感光公告编号:2022-052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新田大道71-5号301(1-3层)3楼公司会议室
1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147902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77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147673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76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28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28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28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07%。
3、出席会议的其它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83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4650%;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53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83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4650%;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53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83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3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4650%;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53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83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4650%;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53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83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4650%;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53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83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4650%;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53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83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4650%;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53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5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83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4650%;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53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83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4650%;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53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9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83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4650%;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53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83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4650%;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53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83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4650%;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53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83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4650%;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53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83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4650%;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53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83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4650%;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53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83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4650%;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53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83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9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4650%;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53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83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4650%;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53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67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22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2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11.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67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22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2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67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22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2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67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22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11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2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67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22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2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673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22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2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2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
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
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5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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