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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237股票简称:美晨生态公告编号:2022-060
证券代码:112558证券简称:17美晨01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将于2022年8月1日支付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最后一个年度利息5.8元(含税)/张和本期债券本金。根据《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
条款的规定,为保证付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2、证券简称及代码:简称“17美晨01”,代码112558。
3、发行人: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4亿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付息日: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8月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8、兑付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2年
08月01日;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0年08月01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2年08月01日(如
1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9、信用级别: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出具的跟踪
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 AA 级,维持债券信用等级 AAA 级。
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7年11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80%。每手面值1000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8.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 46.4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投资者实际每
1000元派发利息为58.00元。
三、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2年7月29日。
2、付息时间:2022年8月1日。
3、债券摘牌日:2022年8月1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2年7月29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公司将会在本次派息款到帐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2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
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于本期债券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境外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以及2021年10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该实施期限由2021年11月6日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其他债券持有人缴纳公司债券所得税的说明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发行人、主承销商及登记机构:
发行人: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密州东路12001号
联系人:李炜刚
3联系电话:0536-6151511
2、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名: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4层
联系人:张娜伽
联系电话:021-23153582
传真:021-23153509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1899306
传真:0755-25988122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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