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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2证券简称:恒星科技公告编号:2022044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该合同履行期较长,对应的项目预计完工时间为2024年末、2025年中。
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本年度或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恒星钢缆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近日与广西交投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钢绞线采购合同》,该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介绍
名称:广西交投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期 C-3栋第 1、2层
法定代表人:唐修益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钢材、水泥、金属材料、矿产品、机电产品、普通机
械、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农副产品、汽车、交通安全设施、有色金属、铁合金
的销售;煤炭批发;废旧金属回收与批发服务;沥青的研发、仓储、生产、销售;网上贸易代理;物流技术开发;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进出口贸易;国际
经济技术合作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通用仓储;国内船舶运输代理;危险化学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近三年交易情况: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手方自2021年合作以来至2022年7月末发生交易金额为人民币6486.40万元(含税)。
履约能力分析:本次交易对手方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合同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期限
合同履行期较长,自乙方供货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履约完毕止。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为“恒星”牌预应力钢绞线,合同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38582.21万元(不含税)。该合同总金额为暂定金额,最终以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为准。
(三)定价方式与结算方式
采取浮动价方式,结算价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结算方式为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在收到乙方运到指定地点的货物后,甲方与乙方按月进行结算。
(四)合同生效
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按该批次货物货款金额的0.5‰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上限不超过未付金额的5%);但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付款的除外。
2、甲方每月30日前向乙方报送相关《发货通知书》,明确具体发货地点及到货日期,乙方需在甲方约定的到货日期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乙方逾期交货(指未按约定按期、按质、足量履行交货义务)的,乙方应每日按该批次货物货款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货达7日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一项或多项方式处理:
1)甲方单方解除合同;
2)不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3)甲方从第三方购货;
4)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括并不限于市场差价损失、正常履约情况下的预期可
得利益等;
5)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未交货物金额5%的违约金。
4、因乙方货物质量问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除
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其他相关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5、乙方所销售给甲方的货物应无任何与第三方的权利纠纷,如任何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或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交付不能的(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没收、征用等),视为乙方逾期交货,甲方有权按协议相关约定处理。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应按未履行货物总价款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履行期较长,暂未确定具体交货时间,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若该合同顺利执行,预计对公司本年度或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准,该合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一)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正在履行的框架协议情况1、2021年2月2日,公司与苏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电镀切片金刚线长期采购框架协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8日披露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电镀切片金刚线长期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2、2022年3月15日,公司与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披露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3、2022年4月1日,公司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披露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二)本合同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
(三)公司目前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特此公告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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