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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创: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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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创: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stock 发表于 2022-8-23 00:00:00 浏览:  34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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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相关事项及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如
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7341万元;此外,公司2021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人民币16277万元担保延续到本报告期内履行完成。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本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
三、关于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如实反映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国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就安徽科大国创慧联运科技有限公司和天津科大国创慧联
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ETC 消费款的支
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本页无正文,为《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冯华:_________
李姚矿:_________
肖成伟:_________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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