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 601998
  • 中信银行
  • 当前价格7.80↓
  • 今开7.89
  • 昨收7.89
  • 最高8.04↑
  • 最低7.76↓
  • 买一7.80↓
  • 卖一7.81↓
  • 成交量81.13万手
  • 成交金额639.89百万元<
查看: 395|回复: 0

海顺新材: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复制链接]

海顺新材: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茂源蓝天 发表于 2022-8-25 00:00:00 浏览:  39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300501证券简称:海顺新材公告编号:2022-057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租用的办公所用
房产系林武辉先生所有,截至日期为2022年9月4日。公司现拟与林武辉先生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22年9月5日至
2023年12月31日,房屋租赁金额55万元/年。
2、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林武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林武辉、朱秀梅、林秀清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规
和自律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关联方姓名:林武辉与公司关系:林武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8019499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29.98%,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林武辉先生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主体:
出租方:林武辉(甲方)
承租方: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出租房屋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938号龙湖虹桥天街
G 栋 508 室
3、房屋面积:339.45平方米
4、租赁期限:2022年9月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租金及缴纳期限: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55万元整,
甲方出具房屋租赁发票。
本次房屋租赁合同将在公司本次董事会议通过后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交易的租赁价格根据所租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租赁办公场所位于上海虹桥商务区,是一个上海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区、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新平台、面向国内外企业总部和贸易机构的汇集地,以及服务长三角地区、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的高端商务中心。上海虹桥商务区依托虹桥综合交通枢纽涵盖多种交通方式,轨、路、空三位一体,是目前国内最大的综合性交通枢纽之一。
便捷的交通,极大的方便公司获取市场信息、调配资源、开拓市场,也有利于公司提升整体运营环境和运营效率,吸引优秀人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六、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林武辉先生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现租用办公所用房产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林武辉先生所有,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林武辉先生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一年,房屋租赁金额55万元/年。
近十二个月内,租赁合同正常履行中。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武辉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为改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的需求;此次交易的租赁价格系根据所租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已遵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履行了本次关联交易必需的审议程序,公司关联董事林武辉、朱秀梅、林秀清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25 22:10 , Processed in 0.471285 second(s), 49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