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资料,并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近三年诚信状况良好。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姓名签名郭志成张继国汪献忠
2022年8月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