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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新增关联交易额度事项事前已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出于公司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登平、黄文锋、王诚
2022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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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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