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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 A、粤电力 B 公告编号:2022-39
公司债券代码:149113公司债券简称:20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369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3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没有产生影响。
2022年8月29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21年底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消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并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试运行销售按照解释第15号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1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按解释第15号要求核算试运行销售,同时根据新旧政策衔接规定,对首次施行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企业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
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第15号相关规定,对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发生的试运行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合并报表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
项目调整数(调整前)(调整后)在建工程8634737597871070固定资产5694313201975714510
递延所得税资产123509-5825117684未分配利润29858421764320348少数股东权益956079205956284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
2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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