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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28证券简称:弘业股份公告编号:临2022-047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弘业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5日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马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蒋海英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长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蒋海英女士、陈长理先生简历附后。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蒋海英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姜琳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6人,现提名蒋海英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蒋海英女士简历附后。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增补公司董事、监事。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6日蒋海英女士:1982年4月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现任江苏弘业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曾任江苏泓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市秦淮区法院法官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律部副经理、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曾兼任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蒋海英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陈长理先生:1970年9月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江苏省外贸学校。现任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江苏弘业永恒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江苏弘业永恒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陈长理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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