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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电力: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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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电力: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八度 发表于 2022-8-27 00:00:00 浏览:  52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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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8证券简称:京能电力公告编号:2022-47
证券代码:175249证券简称:20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798183股。
* 行权股票来源:A股普通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的决策程序
1、2019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出具了关于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3、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北京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19〕146号)。
4、2019年11月4日至11月15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公示
1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间,公司监
事会未接到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5、2019年11月2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7、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9年12月日。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股票期权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8、2020年1月14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草案)》首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0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方案的议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6746721份股票期权,并确定2020年9月29日为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
2行权价格为3.12元/股。
10、2020年11月12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草案)》预留
部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权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登记人数21人,授予登记数量6107409股。
11、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的议案》,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70名调整为158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9624570份调整为
55023570份;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1名调整为20名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6107409股调整为5750978股。
12、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及相应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因2020年度利润分配对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原来的3.05元/股相应调整至2.93元/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原来的3.12元/股相应调整至3.00元/股。同意激励对象因工作原因调离激励岗位对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并同意本次行权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58名调整为154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5023570股相应调整为52920785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0名调整为19名,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750978股相应调整为5394547股。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及相应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因2020年度利润分配对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激励对象因工作原因调离激励岗位对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并同意本次行权的相关
3事宜。
13、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暨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及相应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6名激励对象因正常工作调动和退休等原因存在调离激励岗位情况不再作为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授予对象。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54名调整为148名,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2920785股调整为50270000股。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期权数量共计1798183股。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人数授予后股票期授予日期(元/股)(份)(人)权剩余数量
2019.12.093.17601725701726746721
2020.09.293.126746721230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本次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首次行权。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序号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行权条件。
(3)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证监
4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
2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满足行权条件。
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的业绩考核指标为:
(1)以2018年扣非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为基
(1)公司2020年实现扣非数,2020年扣非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年复合增后 ROE5.51%,行业平均值为长不低于11%,即2020年实现扣非
2.88%;
ROE4.5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2)2020年实现扣非后的或行业平均水平;
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
(2)以2018年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为基
27.66%,行业平均值为数,2020年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
19.71%;
3不低于13.5%,且不低于标杆企业75分位值
(3)2020年京能电力全员水平或行业平均水平;
人均劳动生产率为121.86
(3)2020年京能电力全员人均劳动生产率
万元/人;
不低于96万元/人;
(4)公司2020年科研投入
(4)以2018年京能电力科研投入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入3.29%;
入的比例为基数,2020年京能电力科研投入占
(5)公司完成6家企业获
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3.5%,即2020得高新认证。
年该比例不低于1.16%;
(5)截至2020年年底,京能电力至少完成
52家控股子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绩效管理规定》对激励对象进行业绩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行权期内,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获得绩效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考核等级为 A,则可以行权当期全部份额;若 均为 80分以上,其可行权比
4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获得绩效考核等级为 B,则 例为已获授予股票期权的当期股票期权行权比例为50%,不能行权部分100%由公司统一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获得绩
效考核等级为 C,则取消当期份额,当期全部份额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授予登记时,原激励对象为21名,授予数量为6107409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等待期间,共计2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按照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其已或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已予以注销。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年9月29日。
(二)行权数量:1798183股。
(三)行权人数:19人。
(四)行权价格:3.00元/股。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已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六)股票来源:A股普通股。
(七)行权日: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9月28日期间的交易日,除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1)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
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
6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季度报告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占股权激励占授予时总预留部分激励对象行权数量计划总量的股本的比例比例(%)(%)
(19人)179818333.330.0267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拟行权
激励对象名单及本次可行权数量等事项进行核实后,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采用国际通行的 B-S(布莱克-舒尔斯)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
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其他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
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数量调整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出
具法律意见书,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
7的授权与批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等
待期将于2022年9月29日届满,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数量调整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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