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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尔雅: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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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尔雅: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从新开始 发表于 2022-9-9 00:00:00 浏览:  39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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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规定的说明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说明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方面、反垄断等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股权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
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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