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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科技: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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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科技: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好运 发表于 2022-9-24 00:00:00 浏览:  75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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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10月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2年10月10日14:30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00号22层
三、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韩力先生
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介绍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二)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三)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在建工程报废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
(五)现场投票表决;
(六)统计表决结果;
(七)宣布投票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会议结束。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3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认真履行《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四、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
股东必须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股东大会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必须于会前向股东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
写“发言登记表”由股东大会秘书处按持股数排序依次安排发言。股东大会发言人数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取持股多的前十名。
六、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有的股份数及姓名,并按言简意赅的原则阐述观点和建议。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大会的普通议案进行普通表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每一股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选举董、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监事入选的表决制度,通过这种局部集中的投票方法,可以使中小股东选出自己满意的董、监事,避免控股股东垄断全部董、监事的选任。
八、本公司聘请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在股东大会进行过程中如有意外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有权作出紧急处理,以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目录议案一: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在建工程报废的议案.................................1
议案二:关于公司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在建工程报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下属子公司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在建工程“j14-7920-412 QAD/ERP软件”,因不适用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项目终止,已于2020年10月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原值:1124584.55元,已提减值准备:1124584.55元,净额:0元。建议进行报废处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1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二:关于公司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2022年9月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甲方: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00号中期大厦22层
法定代表人:陈兴林
乙方: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二路东合中心南区办公楼 H栋 15-18层
法定代表人:冯长军
甲、乙双方共同作为东风汽车集团所属成员单位,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原则
(一)平等自愿原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协议内容经过双方充分协商。
(二)共同发展原则。本协议旨在促进双方长期稳定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三)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应恪守本协议约定,确保双方的共同利益,具体合作事项应友好协商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第二条合作内容及方式
为满足甲方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生产经营、日常管理过程中对资金、结算、管理等方
面的需求,乙方利用自身的金融优势,向甲方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广泛而有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遵循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提供进一步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融资授信
1、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在符合法律、监管法规以及乙方信贷政策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
乙方向甲方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额度授信及信用评级,本协议有效期内各项业务的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适用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汇票贴现、应收账款保理等。
2、乙方向甲方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贴现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规定,在不违反中国人民银行、乙方内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给予适当利率优惠。
(二)存款业务
1、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甲方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其在乙方存放的
资金拥有全部的自主管理权或由甲方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授权乙方办理,乙方保证不予干涉,并保证甲方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能够根据其指令及时调拨、划转或收回资金等,存款形式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
2、保证甲方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资金安全。甲方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乙方的
存款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乙方为甲方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时,存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类型存款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基准利率,实际执行利率原则同等条件下存款综合收益率上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甲方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3、乙方保障甲方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甲方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合计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贰亿元。
(三)结算服务
甲方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并签订开户协议,乙方为甲方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付款服务、收款服务、票据代保管、电子票据等金融服务以及其他与结
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乙方为甲方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乙方免收代理结算手续费。甲方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决定在乙方存贷款等业务涉及的金额和期限;此外,甲方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根据自身需要及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或随时变更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乙方提供网上金融服务系统不收取安装费和使用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支付需求。
(四)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按甲方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
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服务。
2、乙方向甲方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办理上述业务时,收费不得高于同期同类型金融服
务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公布的收费标准(如适用),及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第三条合作机制
(一)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乙方及时向甲方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财经动态、经济金融形势分析预测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甲方及其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时向乙方提供经营状
况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如需)。
(二)双方各自指定具体牵头机构,确定牵头人,负责日常协调、传达、布置、汇总、反馈和跟踪有关事宜。
第四条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合作中所获悉的对方未公开信息以及通过对方获悉的终端客户个人信息、经销商、
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披露的除外。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即构成违约,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直接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附则
(一)本协议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且经甲方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终
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
(三)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需要对协议中的有关
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时,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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