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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河钢Y1”公司债券2022年度第一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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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河钢Y1”公司债券2022年度第一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鲁宾花 发表于 2022-9-21 00:00:00 浏览:  51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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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22 河钢 Y1 债券代码:149971.SZ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受托管理人
2022年9月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1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2019年4月24日,发行人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5亿元(含155亿元)的公司债券,并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5月21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19年8月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452号”核准,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5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2年7月6日,公司成功发行人民币15亿元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河钢Y1”)。
二、重大事项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09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于2019年05月06日至06月26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
281486760股股份全部注销。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281486760元,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618607852元减少为10337121092元,
公司总股本将由10618607852股减少至10337121092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报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提出上述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回购注销进展公告。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书面材料提交方式如下:
1.书面材料寄送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河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05002322.提交时间:2022年09月15日至2022年10月29日。邮寄方式提交的,
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3.申报所需材料:
(1)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联系人:梁柯英
5.联系电话:(0311)66770709。
三、影响分析
发行人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目前,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有息负债均按时还本付息。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证券作为22河钢Y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根据《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文件规定,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触发了应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中信证券拟于近期采用简化程序召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履行持有人会议审议程序。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
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3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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