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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协议受让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叶小杰、程文文、周闽
2022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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