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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0证券简称:中粮科技公告编号:2022-056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公司
八届三次董事会、八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颁布了解释第15号,对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做出了新的规定。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解释第15号中规定的试运行销售会计处理。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企业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规定,根据衔接规定,需对2021年对比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
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议决议。
2.公司八届三次监事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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