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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特光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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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特光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明明 发表于 2022-9-2 00:00:00 浏览:  75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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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陕西
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负责莱特光电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1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与莱特光电签订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
2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
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权利和义务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2022年上半年度,莱特光电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
3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关规定必须保荐机构公开发公告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
2022年上半年度,莱特光电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
4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
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
5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解莱特光电经营情况,对莱特光电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1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2022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
督导莱特光电及其董事、监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6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各项承诺
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保荐机构督促莱特光电依照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
7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制度保荐机构对莱特光电的内控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进行了核查,莱特光电的内
8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
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保荐机构督促莱特光电严格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
9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
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保荐机构对莱特光电的信息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
10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报告的情况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莱特光电及其控股股东、实
11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莱特光电及其控股股东、实
12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
13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的情况
2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
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
2022年上半年度,莱特光电
14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
未发生前述情况
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
15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
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15日内进行专
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
2022年上半年度,莱特光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16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
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情形
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2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和保荐人未发现莱特光电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核心技术外泄或开发滞后的风险
公司已掌握了 OLED 有机材料生产的一系列专利及专有技术,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如果由于知识产权保护不利、竞争对手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原因导致公司的核心技术外泄,则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产品技术升级是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若公司未能把握住客户的需求变化或行业发展的新趋势,保持产品、技术的持续升级,或者由
3于核心技术人员出现流失而影响在研项目的推进,则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OLED 有机材料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从业企业需要在有机化学、精细化工、光学、电子信息等学科领域均具有经验丰富的研发和技术团队。公司长期重视研发工作,在经营过程中培养、引进了一批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虽然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股权激励、薪酬福利等措施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凝聚力,同时通过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加以约束,但未来不排除受其他因素影响导致公司技术人才流失,从而对公司保持持续竞争力和业务的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京东方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京东方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2.60%,京东方为公
司第一大客户。京东方目前是 OLED 小尺寸显示面板领域全球第二、全国第一的面板厂商。目前,公司 OLED 终端材料主要面向国内市场,在京东方市场占有率较高的情况下,若公司无法维持与京东方的合作关系,公司无法通过拓展其他客户来弥补京东方销售收入下降带来的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
2、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公司与京东方签订的框架协议中约定公司同一合同产品的价格每年要降价一定幅度。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给京东方的同一产品在初次定价后,销售价格逐年下降,但推出的新产品的定价仍然保持较高水平。公司通过持续迭代推出新产品减少了老产品价格下降的影响。但未来若公司无法通过持续推出新产品降低老产品价格下降的影响,又或者新产品的定价大幅下降,则公司可能面临产品降价导致的毛利率下降风险,从而对公司毛利率及经营业绩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所处的 OLED 显示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中,为在国际化的竞争中取得优势,国内厂商通过持续的工艺改进和规模化的生产不断优化成本。同时,生产成本的降低是OLED 显示面板逐步提升在下游应用领域渗透率,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的必经之路。因此,“量升价跌”是行业内常见的销售情况,除京东方外,其他客户的产
4品也存在价格下降的可能,从而对公司毛利率及经营业绩将产生不利影响。
3、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OLED 作为新型显示材料,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下游产品及技术更新迭代速度较快,尚未进入技术及产品的成熟稳定状态,材料厂商需要具备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及客户合作基础,才能跟上市场对产品更新换代的需求。若公司未来不能准确把握客户的需求变化,技术升级迭代进度和成果未达预期,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财务风险
1、折旧和摊销增加的风险
公司募集投资项目已投建并将逐步建成投产,公司未来每年将新增较大金额的固定资产折旧。如果行业环境或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募集资金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则公司存在因为折旧大幅增加而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2、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情况较为稳定,本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但如果未来公司的经营规模、产品结构、客户资源、成本控制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动,或者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成本费用提高或客户的需求发生较大的变化,公司将面临主营业务毛利率无法维持较高水平或下降的风险。
3、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合并报表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公司有银行外币存款、外销客户,以美元结算,外币资金和外币应收账款面临一定的汇率风险。如果未来美元兑换人民币的汇率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4、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所处的 OLED 有机材料行业具有产品技术更新较快的特点。在此行业背景下,未来公司可能面临因产品技术更新、市场需求环境变化、客户提货延迟甚至违约等情形,导致存货减值增加的可能。
5(四)行业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我国 OLED 技术取得了较快发展,但从行业整体竞争格局来看,外资企业仍占据着全球 OLED 终端材料市场的主要市场份额,在行业中有一定的先发优势。随着 OLED 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国内企业也争先向上游 OLED 终端材料方向进行业务布局,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如果公司不能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或正确应对市场竞争状况出
现的变化,则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等均会受到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当前国内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且全球新冠疫情持续,地缘政治冲突不断,可能导致上游供货不稳定、原材料价格上涨,下游需求降低,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上半年2021年上半年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151082088.93164049611.43-7.90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977036.0754665978.184.23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4077019.7648229364.63-8.6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26751903.0767422600.3388.00
净额
2022年6月30日2021年6月30日同比增减(%)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32533790.14808858112.66101.83
6总资产1901009320.911028650887.2984.81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上半年2021年上半年同比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1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0.150.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120.13-7.69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97.54减少2.95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3.556.65减少3.10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1.079.12增加1.95个百分点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7.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同比增加4.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8.61%,主要系 2022 年上半年,下游终端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公司 OLED 有机
材料销量同比下降所致。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675.19万元,同比增长88.00%,
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值税留抵退税收到的现金增加,同时企业加强供应商账期管理,使本期付款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期初增加101.83%,主要系
公司本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4、报告期内,总资产较期初增加84.81%,主要系公司本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研发及技术优势
公司研发中心按照国家级实验室标准建立,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
公司掌握了全面、领先的 OLED 有机材料核心技术与生产诀窍,拥有国内外领先的生产工艺以及 OLED 器件制备技术研究平台,可容纳上百名研发人员同时作业;公司研发技术团队实力雄厚,拥有全球顶级的行业专家,首席科学家为科学技术部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项目人才,核心技术团队以博士领衔,硕士为主,
7参与了多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研发项目,拥有丰富的研发及产业化经验。凭借自
身的研发优势,公司与客户进行项目合作开发,为客户提供器件评测技术支持,共同推进产品升级迭代及新产品拓展。另外,公司与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天津大学等高校建立联合研究中心、协同培养育人基地,将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充分结合,持续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
(二)客户及产品优势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 OLED 终端材料厂商,为全球知名 OLED 面板生产企业提供高品质专利产品及技术支持,客户包括京东方、华星光电、和辉光电、天马、信利等。
公司是首家为京东方供应 OLED 发光功能材料且具备自主专利的国内厂商,也是京东方 OLED 发光功能材料中唯一的国内供应商,Red Prime 材料持续独家供货。作为京东方、华星光电、天马、和辉光电等 OLED 面板厂商的重要供应商,公司针对 OLED 器件的核心功能层材料建有系列化产品群,产品性能优异,高品质专利产品保证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始终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三)专利优势
公司致力于为 OLED 面板厂商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品质 OLED 终端材料。报告期内,公司新增76件发明专利申请和43件发明专利授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具备授权专利134项(包括122项国内授权专利、10项国外授权专利和2项许可专利),累计申请的专利573项(包括402项国内专利申请和2项许可专利,102 项 PCT 国际专利申请和 67 项海外专利申请),自有专利覆盖了发光层材料、空穴传输层材料、空穴阻挡层材料和电子传输层材料等 OLED 核心功能层材料。公司产品皆具有专利保护,充分保障了公司产品在客户终端全球化销售的安全性。
(四)全产业链贯通,一体化生产能力
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及产业化经验的积累,形成从材料结构设计、材料制备、高纯度升华、器件制备到器件测试的完整产业链。公司拥有 OLED 升华工厂及精
8细化学合成工厂,形成了“OLED 中间体—OLED 升华前材料—OLED 终端材料”
的一体化生产能力。一方面,公司通过自主供应高品质的 OLED 中间体,确保终端材料的稳定供应;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全产业链持续进行工艺优化,有效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提升产品附加值。
(五)器件评测优势
公司拥有 OLED 器件制备技术研究平台,配有 OLED 蒸镀机,具备器件评测能力。公司通过自建的器件评测体系进一步验证材料的性能,对于公司持续开发新材料、提升产品品质、增强客户黏性等具有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1、器件评测能够保证公司具备持续开发新材料的能力并及时调整研发方向。
公司根据下游面板厂商的产品目标制定相应的器件开发计划,持续对器件结构中各层级材料的化学性能、物理特性以及材料之间相互适配性进行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进而及时调整材料的研发方向,保证公司的新材料能在客户产品体系更新换代中体现出优异性能;
2、器件评测提高了公司产品在客户验证、器件匹配等环节的效率。公司在器
件评测的过程中,面板厂商根据各层级材料间搭配情况对材料需求参数进行不断调整,公司通过成熟的器件评测体系进行快速准确的筛选,设计出满足要求的材料结构,有利于公司的产品与面板厂商的器件结构相匹配,从而进入面板厂商的下一代材料供应体系。
(六)生产工艺优势
在多年的生产实践过程中,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对产品生产过程及工艺技术不断进行改良和突破,进而提升产品的品质。公司在材料的化学合成及升华提纯方面拥有丰富的量产化经验,具备较强的工艺流程设计能力。公司通过对生产技术、设备工艺的持续优化,不断提升产品收率,通过增加器件评测进一步加强了质量把控,保证公司产品质量的高水平和高稳定性。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92022年上半年2021年上半年同比增减(%)
费用化研发投入16719007.0914967041.7811.71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16719007.0914967041.7811.71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1.079.12增加1.95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二)研发进展
公司核心技术涵盖了 OLED 中间体合成、OLED 升华前材料制备、OLED 终
端材料的设计、生产、器件制备及评测等方面。公司通过不断深入研发,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产品质量、性能不断提升。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主要核心技术有:
类别技术名称成熟程度技术来源高效率材料开发技术已批量产品化自主研发高纯度材料开发技术已批量产品化自主研发
发 Prime 材料高成膜能力材料开发技术已批量产品化自主研发光层高匹配度能级调控技术已批量产品化自主研发材量子效率增强型主体材料开发技术量产测试自主研发
料 Host 材料高功率效能型主体材料开发技术研发测试自主研发
Dopant 材料 低斯托克斯位移蓝光掺杂材料开发技术 内部研发 自主研发高效率材料开发技术已批量产品化自主研发界面性能提升技术已批量产品化自主研发空穴传输材料高迁移率材料研发技术已批量产品化自主研发热稳定性提升技术已批量产品化自主研发效率增强型电子传输层材料开发技术研发测试自主研发电子传输材料寿命增强型电子传输层材料开发技术研发测试自主研发叠层器件用电子发生材料的开发技术研发开发自主研发升华技术升华提纯技术已投入使用自主研发器件制备技术已投入使用自主研发器件评测技术评价方案设计技术已投入使用自主研发材料组合评价技术已投入使用自主研发合成方案技术有机化合物合成路线设计已投入使用自主研发
10类别技术名称成熟程度技术来源
一锅法制备硼酸技术已投入使用自主研发
新 Danheiser 苯环化反应技术 已投入使用 自主研发
化学合成技术 Cu(I)代替 Pd 体系的 Ullman 反应技术 已投入使用 自主研发高效绿色催化偶联技术已投入使用自主研发
用于材料性能改善的 D-H 交换技术 已投入使用 自主研发纯化技术精准分离提纯技术已投入使用自主研发痕量检测技术杂质管理检测分析技术已投入使用自主研发量产管控技术有机合成放量管控技术已投入使用自主研发
(三)专利获取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公司新增76件发明专利申请和43件发明专利授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具备授权专利134项(包括122项国内授权专利、10项国外授权专利和2项许可专利),累计申请的专利573项(包括402项国内专利申请和2项许可专利,102 项 PCT 国际专利申请和 67 项海外专利申请),覆盖了发光层材料、空穴传输层材料、空穴阻挡层材料和电子传输层材料等 OLED 有机材料。
2022年上半年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2022年上半年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发明专利7643568129实用新型专利0055外观设计专利0000软件著作权1111其他0000合计7744574135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莱特光电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1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80493.24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31811.36
其中: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置换金额7015.11
募集资金直接投入金额24796.25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42.63
加:募集资金尚未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596.22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49420.73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2420.73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37000.00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存储形式账号/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72010078801200005473942.79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理财专户结构性存款27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299051111103304.73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高新科技支行理财专户结构性存款5000
中信银行西安分行营业募集资金专户81117010125006790371.47部理财专户结构性存款500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户610501112063000001906444.84公司西安软件新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200000293934000763937205026.90西安分行营业部
合计49420.73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12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莱特光电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直接持间接持上半年股份质押、冻结序号姓名职位股情况股情况增减变动量及减持情况
董事长、总经理、
1王亚龙49.36%4.92%-无
实际控制人
董事、副总经理、
2薛震-0.66%-无
核心技术人员
3董振华董事、副总经理-0.08%-无
范奇晖
4董事-0.02%-无(注1)马若鹏
5董事-0.002%-无(注2)傅斐
6监事-0.06%-无(注3)
7赵晓辉监事-0.02%-无
8张银权监事-0.02%-无
9高军副总经理-0.16%-无
10孙占义副总经理-0.11%-无
11信慧婷财务总监(离任)-0.08%-无
12陈凤侠财务总监(现任)0.02%无
13潘香婷董事会秘书-0.05%-无
14冯震核心技术人员-0.07%-无
15金荣国核心技术人员-0.05%-无
16高昌轩核心技术人员-0.05%-无
17马天天核心技术人员-0.04%-无
18杨雷核心技术人员-0.01%-无
注1:董事范奇晖通过机构股东北京君联成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君联慧
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穿透后的上层股东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间接持股数量根据上层股东股权结构变化后期可能发生变动。
注2:董事马若鹏通过机构股东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穿透后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穿透后的上层股东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间接持股数量根据上层股东股权结构变化后期可能发生变动。
注3:监事傅斐通过机构股东陕西瑞鹏同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现代服务业发
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陕西高端装备制造知守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
知守君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穿透后的上层股东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间接持股数量根据上层股东股权结构变化后期可能发生变动。
13十一、本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1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家骥刘纯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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