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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路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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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路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运之起始 发表于 2022-8-31 00:00:00 浏览:  54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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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路科技”或“公司”,证券代码
688107.SH)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安路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
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
1行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制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与安路科技签订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2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在持续督导期间安路科技未发
3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在持续督导期间安路科技及其
4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或
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违背承诺等事项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安
5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路科技业务情况,对安路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1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安路科技及其董事、监事、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6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保荐机构督促安路科技依照相
7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安路科技的内控制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
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了核查,安路科技的内控制度
8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则等运营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保荐机构督促安路科技严格执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
9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保荐机构对安路科技的信息披
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
10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情况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安路科技无控股股东、实际控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
11制人,公司及其董事、监事、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安路科技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
12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
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
13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况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
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2022年1-6月,安路科技未发
14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生前述情况
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
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
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
2022年1-6月,安路科技不存
15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
在前述情形
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
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外部环境风险
1、宏观及行业因素风险
未来若由于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行业政策变更、行业竞争加剧、技术迭代更
新而公司未能及时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上游原材料供应紧张或涨价、下游市
场需求波动、重要客户与公司暂停或者终止合作等情况导致公司主要产品供需发生
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并导致公司收入及经营业绩下滑。
2、公共卫生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短期内难以消除,未来一段时间仍将深刻影响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经营状态。从产品生产的角度来看,公司的供应商主要包括晶圆制造厂和封装测试厂,如果未来疫情进一步蔓延,使得物流受阻或产业链某个环节受到不利影响,产品出货可能减缓或出现阶段性停滞,影响 FPGA 芯片的供应能力,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从终端应用角度来看,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控
3制、网络通信和消费电子等领域。如果上述市场的需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产生较大波动,将会对公司销售收入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不利于公司完成既定的增长目标。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迭代和产品被替代风险
公司所在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的升级换代速度较快,相关技术也在不断推陈出新。当前 FPGA 芯片正向着先进制程、先进封装和高集成化的现场可编程系统级芯片方向发展,该领域内的技术创新及终端需求日新月异,公司只有持续不断地推出符合技术发展趋势与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才能保持公司现有的市场地位。如果未来公司技术和产品升级迭代的进度跟不上行业发展水平或难以满足下游客户的需要,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将受到很大程度上的削弱,对未来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产品研发失败或产业化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 FPGA 芯片和专用 EDA 软件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公司需要不断推出新产品并预研下一代产品,以确保自身的技术优势。具体而言,公司要对未来的市场需求和自身的研发实力作出精准的把握与判断,同时与下游客户保持密切沟通,共同确定下一代产品的研发方向。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包括新一代现场可编程阵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与现场可编程系统
级芯片研发项目及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符合全球技术发展趋势和国家重大产业布局,旨在满足相关领域对 FPGA 新产品的迫切需求,积极促进相关行业快速发展。
虽然公司研发项目综合考虑了当今的客户需求和市场发展趋势,但由于项目的研发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及资金成本,如果公司对自身研发能力的判断错误,导致公司研发项目失败,或者如果未来公司开发的产品不能契合市场需求,也会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3、研发人员流失的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高质量研发人员的需求较高。高素质的研发团队是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保持市场竞争优势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
4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公司拥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如果未来公司的考核激励机制在同
行业中不再具备吸引力,或由于行业整体利润下滑导致公司薪酬待遇水平下降,公司将难以留住高水平的技术人才,对公司日常经营将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公司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的高速成长和各项研发项目的陆续实施,收入及资产规模的扩张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和水平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未能根据业务规模的发展状况及时改进企业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内控制度执行不严风险
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财务和业务正常开展的重要因素,由于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排除未来因无实际控制人或其他管理不到位的因素导致公司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地贯彻和落实,进而出现公司关联交易或重大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重要商业秘密未能按规定进行保密、内部晋升制
度未能落实致使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不利情形,将直接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公司财产的安全和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3、原材料供应及委外加工风险
公司采用业内典型的 Fabless 经营模式,专注于集成电路芯片的设计、研发和销售,对于芯片产业链的生产制造、封装及测试等其他环节采用第三方企业代工的方式完成。目前晶圆生产制造环节对技术及资金规模要求与行业集中度较高。近期部分晶圆厂和委外厂商由于产能不足出现晶圆市场价格和委外加工费用上涨的情况,若半导体周期继续上行,行业产能继续紧缺且公司未能将成本上升向下游客户传导,公司的产品生产及毛利率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将可能导致公司的出货能力以及盈利能力达不到市场预期。
(四)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主要受下游市场需求、产品售价、产品结构、原材料及封
5装测试成本与公司技术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若上述因素发生变化,如上游原材料
供应紧张或者涨价、下游市场需求疲软或竞争格局恶化导致产品售价下降、公司成
本管控不力等,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波动,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及业绩表现。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将相应增加,若下游客户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回款滞缓,可能存在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进而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均为三年,公司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根据《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规定,自
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
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如果未来国家对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作出调整,或公司不再满足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条件,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年1-6月,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1-6月2021年1-6月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元)516252428.48321694375.7060.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7733856.20-3961943.59不适用
净利润(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20925366.05-12545872.88不适用利润(元)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74005159.74-87865341.9498.04
量净额(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6月末2021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57352613.221508869185.803.21
净资产(元)
总资产(元)1806043185.301729573661.454.42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1-6月2021年1-6月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43-0.0113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38-0.0113不适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0523-0.0358不适用
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7-1.22增加3.69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1.37-3.85增加5.22个百分点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8.6732.36减少3.69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6亿元,同比增长60.48%,主要是由于公司持续推出新产品系列、不断优化产品性能、扩展产品应用领域,随着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不断提升,客户需求快速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73.3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92.54万元,随着营业收入和经营毛利大幅增长,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持续下降,相比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增长,为满足市场需求争取产能、加大备货量,支付上游供应链货款增加所致。
综上,公司2022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发行人的 FPGA 芯片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网络通信、消费电子、数据中心等领域。经过多年不断的攻坚研发,公司已成为国内领先的 FPGA 芯片供应商,以优异的产品设计和可靠的量产品质赢得了客户的高度信任,是国内极少数通过多家国
7际领先通信设备商认证的合格供应商之一。公司的 TangDynasty 软件是应用于多个
行业的全流程自主开发 FPGA 专用 EDA 软件。根据 Frost&Sullivan 数据,以出货量口径统计,2019 年,公司 FPGA 芯片在中国市场排名第四,在国产品牌中排名第一。
2020年公司产品出货量突破两千万颗。
(1)优秀的管理和研发团队
公司始终将人才工作放在首位,着力培养、引进、用好科技人才。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 285 人,占员工总数量的 80%。公司核心科研人才拥有 FPGA、FPSoC、EDA 等相关领域丰富的研发和管理经验,获得了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上海市优秀技术带头人、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上海产业菁英”高层次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上海产业菁英”高层次人才(产业青年英才)、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杰出创新创业人才等省部级奖项。
公司形成并实施了以股权激励为主的多元人才激励计划,包括员工持股计划、面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的战略配售安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科技创新专项奖励、知识产权奖励、基于多维度绩效考核的职位晋升和薪酬奖励等,有效激励技术、市场和管理核心团队,保障现有核心团队的稳定并持续引进、培养优秀人才,建设鼓励创新、积极奋进的企业文化,促进产品和技术的持续改进及业务的长期持续发展。
(2)强大的研发实力和丰富的科研成果
经过十年以上自主研发和技术积累,公司形成了完善的技术体系和深厚的技术储备,具备了 FPGA 产品硬件、软件、测试、应用等方面完整的核心技术。公司拥有创新的软硬件协同研发平台,FPGA 芯片的现场可编程特性决定了其研发过程和方法不同于一般集成电路芯片,客户需要 FPGA 专用 EDA 软件来配置芯片实现具体功能,因此 FPGA 软件是 FPGA 产品开发的关键。公司自主创新开发的软硬件协同研发平台,实现了以软件为核心,支持硬件、专用 EDA 软件、测试、应用 IP 和参考方案的协同设计,提高了产品研发效率。
公司形成了丰富科研成果,累计申请知识产权247项,其中发明专利125项;
累计获得知识产权授权174项,其中发明专利61项。公司凭借自身科研实力和创新
8能力获得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张江国家自主
创新示范区“张江之星”成长型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
(3)构建了高效稳定的上下游产业链
面对上游供应链持续紧张的情形以及公司销售规模快速增长的趋势,公司高度重视供应链体系的建设与完善,长期致力于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公司选择在技术水平、生产管理、产业资源等方面具有较强实力的知名企业或龙头企业开展密切合作,与关键核心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密切跟踪上游供应商研发规划与市场布局,经过多年积累形成了完善的供应链备份体系,从而保障了整个供应链系统的良性运转,持续稳定的供货能力支撑了公司销售规模的快速增长,提高了公司产品竞争力。
面对下游应用市场,公司高度重视产品性能与下游应用产业需求的匹配程度,深入了解客户的应用需求和痛点并快速反应,高效开展产品研发,及时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参考方案和现场支持服务等。公司已在上海、北京、深圳、武汉、西安、成都等主要城市建立了专业过硬、经验丰富、富有敬业精神的销售团队,并不断提升经销商管理标准及服务专业能力,能够为国内众多客户提供及时全面的售后技术支持。报告期内,公司客户规模和产品市场应用数量进一步增长,与客户联系更加紧密,为公司未来推出更符合客户需要的新一代产品,提升销售规模奠定了坚实基础。
综上,2022年1-6月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1、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始终保持较大的研发支出。2022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为14803.37万元,较2021年度同期增长42.22%;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28.67%,较2021年度同期占比小幅下降。
2、研发进展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授权专利73项,其中发明专利61项;已
9取得软件著作权27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3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1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6.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3026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4669000.00元,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实收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217931000.00元,扣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642462.3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
会师报字[2021]第 ZA15786 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本期期初余额108308.78
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751.73
现金管理类投资产品收益10.63
减:购买现金管理类投资产品(余额)73900.00
募投项目支出16251.72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000.00
支付IPO发行相关费用 473.58
手续费支出1.26
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12444.58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0监管
募集资金项目公司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余额类型新一代现场可编程上海安路信息科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121931451010三方
阵列芯片及产业化4867.04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上海分行858监管项目现场可编程系统级上海安路信息科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310066441013三方
4365.39
芯片研发项目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上海静安支行004007514监管发展与科技储备基上海安路信息科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811020101410三方
2885.99
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上海分行1350388监管上海安路信息科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811020101400三方
超募资金245.17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上海分行1350123监管上海安路信息科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121931451010三方
超募资金80.99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上海分行662监管
合计12444.58公司2022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为华大半导体,第二大股东为具有一致行动关系的上海安芯、上海安路芯、上海芯添。公司上述主要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11669.1229.17
上海安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28.0220.81
上海芯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3.521.18
2
上海安路芯半导体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7.630.84
小计9139.1822.84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含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获配的股份)的持股情况如下:
11直接持股数量间接持股数量
序号姓名职务(万股)(万股)
1马玉川董事长--
2陈利光董事、总经理-间接持股514.17
3黄志军董事、副总经理-间接持股1127.76
4吴秀平董事--
5刘诗宇董事--
6蒋毅敏董事--
7蒋守雷独立董事--
8戴继雄独立董事--
9郑戈独立董事--
10熊伟监事会主席--
11马良监事--
12袁智皓职工代表监事-间接持股122.22
13徐春华副总经理-间接持股514.17
14赵永胜副总经理-间接持股514.17
15梁成志副总经理-间接持股192.91
财务总监、董事会
16郑成-间接持股105.61
秘书
注:间接持股数量计算方式为间接持股比例*公司股份总数,计算结果可能因四舍五入而存在误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上述主要股东及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上述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此外,公司上市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中金财富安路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安路1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安路1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30.20万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为0.83%。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持有安路1号资管计划份额的比例
1陈利光董事、总经理4.64%
2黄志军董事、副总经理1.16%
3赵永胜副总经理2.03%
4梁成志副总经理4.64%
5徐春华副总经理4.64%
12序号姓名职务持有安路1号资管计划份额的比例
6郑成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4.64%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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