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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38证券简称:同益股份公告编号:2022-056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前海同益科技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研发”)、深圳市同益伟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益伟创”)拟分别向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申请借款5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年,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为上述子公司银行借款
提供担保,并由公司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反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前海研发、同益伟创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与高新投签订《担保协议书》,高新投为前海研发、同益伟创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向银行提供担保;
公司与高新投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向高新投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三、反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反担保保证人: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担保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债务人:深圳市前海同益科技研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同益伟创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1、保证期间:
(1)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2)《担保协议书》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或对债务人的不同
债务约定有不同的履行期限的,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协议书》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2、保证担保范围:《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人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
3、保证方式: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298.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0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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