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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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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新股淘沙 发表于 2022-10-12 00:00:00 浏览:  61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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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96证券简称:利安隆公告编号:2022-114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10月11日,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锦州分行”)签署
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建设银行锦州分行在2022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26日期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康泰”)办理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及开立信用
证等相关业务,公司为此期间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保证期间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锦州康泰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与金融机构签署关于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7亿人民币、授信期限不超
过10年、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
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
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其中锦州康泰的综合授信额度为4亿元人民币。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42)。此次公司为锦州康泰提供的担保属于上述范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05月27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市长江街一段2-2号
法定代表人:毕作鹏注册资本:5469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锦州康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99.8166%,其具体股东构成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458969299.8166
2阮世海200000.0366
3余崑140000.0256
4梁桂红70000.0128
5梁绍联70000.0128
6张良坡60000.0110
7朱燕鸣50000.0091
8戚家伟50000.0091
9林天苍40000.0073
10邵希杰40000.0073
11钱月琴40000.0073
12周娜40000.0073
13李跃南30000.0055
14杜剑锋30000.0055
15黄坚20000.0037
16关平20000.0037
17史亚明14700.0027
18周夏敏11110.0020
19何雪英10000.0018
20林瑞发10000.001821黄应强10000.0018
22刘泽峰10000.0018
23周显妹10000.0018
24戚海云10000.0018
25刘红10000.0018
26李立鸣3970.0007
27高世跃3300.0006
合计——54690000100.0000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项目(未审计)(已审计)
资产总额1009400493.51637155277.32
负债总额531619513.68306160350.5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84000000.001115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409866966.99291223368.59
2022年1月-6月2021年1月-12月
项目(未审计)(已审计)
净资产477780979.83330994926.76
营业收入326034528.13526320791.28
利润总额38867262.9851651199.93
净利润33808935.5644500907.44
3.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锦州康泰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建设银行锦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签署的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相关条款如下:
1、签署时间:2022年10月11日2、担保的最高本金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保证范围:a.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伍仟万元
整的本金余额;b.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
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
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
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方式:
保证人在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责任期间:
a.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b.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
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c.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与金融机构签署关于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7亿人民币、授信期限不超过10年、综合授信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
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
合授信业务,其中锦州康泰的综合授信额度为4亿元人民币。公司已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与其对外担保数量截止目前,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公
司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2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5.21%。本次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之后,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
10.86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0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1、建设银行锦州分行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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