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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580股票简称:贝斯特公告编号:2022-044
债券代码:123075债券简称:贝斯转债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上述文件中关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表述不完整,现就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更正前: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不低于1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二个归属期2023年不低于25%;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1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三个归属期2024年不低于45%;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合并报表口径)以及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更正后: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不低于1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二个归属期2023年不低于25%;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三个归属期2024年不低于45%;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合并报表口径),下同;‘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且以剔除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下同。”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更正前: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2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不低于1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二个归属期2023年不低于25%;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三个归属期2024年不低于45%;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合并报表口径)以及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更正后: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不低于1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二个归属期2023年不低于25%;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三个归属期2024年不低于45%;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合并报表口径),下同;‘净利
3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且以剔除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下同。”
(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更正前: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不低于1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二个归属期2023年不低于25%;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三个归属期2024年不低于45%;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合并报表口径)以及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更正后: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
不低于1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4于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二个归属期2023年不低于25%;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三个归属期2024年不低于45%;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合并报表口径),下同;‘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且以剔除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下同。”二、其他事项的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更正后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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