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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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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新股淘沙 发表于 2022-10-25 00:00:00 浏览:  45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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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97证券简称:吉大通信公告编号:2022-07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15号准则解释”)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15号准则解释,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15号准则解释。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解释第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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