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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自:国电南自第八届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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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自:国电南自第八届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沐晴 发表于 2022-10-27 00:00:00 浏览:  54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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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
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国电南京自动化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均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关系或
者在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
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7日,向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预留
授予27.96万股限制性股票。
国电南股份
户监事会
(本页无正文,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会主席:宋志强守去强
监事:薛冰生薛冰生
职工代表监事:崔东辉
2022年10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会主席:宋志强
监事:薛冰生
职工代表监事:崔东辉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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