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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27证券简称:中颖电子公告编号:2022-049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或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12日以
公告的形式通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2-043)。2022年8月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威朗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朗国际”)提交的《关于增加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2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并于2022年8月26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1、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时间:2022年8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30日,其中:证券代码:300327证券简称:中颖电子公告编号:2022-049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8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8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傅启明先生主持
5、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1457477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61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940318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49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517158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119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人,代表股份826375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16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309216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040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人,代表股份517158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证券代码:300327证券简称:中颖电子公告编号:2022-049份的15.119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1年度非独立董事职务津贴总额提拨比例的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457459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1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6358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17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傅启明先生、宋永皓先生、朱秉濬先生、
向延章先生、张聿先生、张学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
2.01提名傅启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143146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1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00366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526%。证券代码:300327证券简称:中颖电子公告编号:2022-049傅启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提名宋永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144199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3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10893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65%。
宋永皓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提名朱秉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144199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3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10893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65%。
朱秉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提名向延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144199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3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10893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65%。
向延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提名张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144199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3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10893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65%。
张聿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提名张学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144199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3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10893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65%。
张学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证券代码:300327证券简称:中颖电子公告编号:2022-049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兰丁先生、阮永平先生、曹一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
3.01提名张兰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144471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13616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560%。
张兰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提名阮永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1455252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24150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07%。
阮永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提名曹一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1455252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24150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07%。
曹一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胡卉女士、陈敏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证券代码:300327证券简称:中颖电子公告编号:2022-049表决结果为:
4.01提名胡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1444871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13769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745%。
胡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提名陈敏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145540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24302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91%。
陈敏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威朗国际需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73326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7329%;
反对93108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6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33267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329%;反对93108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6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孙亦涛律师、吕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证券代码:300327证券简称:中颖电子公告编号:2022-049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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