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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16股票简称:保力新公告编号:2022-066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达到1%暨权益变动达
到5%的提示性公告
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郭鸿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坚瑞鹏华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郭鸿宝先生与上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事项,上 海 市 第 二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拟 在 工 行 融 e 购 司 法 拍 卖网 络 平 台(https://gf.trade.icbc.com.cn)公开拍卖郭鸿宝持有的保力新(证券代码:300116)股票40000000股。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郭鸿宝先生所持公司4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于2022年10月11日通过以股抵债的
形式过户至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证券账户,该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0%。同时,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郭鸿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坚瑞鹏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坚瑞鹏华合伙企业”)因
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司法处置(强制平仓等)、以股抵债等被动减持因素,以及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增
加使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等原因,综合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减少了5.82%。上述权益变动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郭鸿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坚瑞鹏华合伙企
1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576164200股减少至337871335股,持股比例从
13.46%减少至7.63%。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被动减少,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
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郭鸿宝先生与上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违约事项,上 海 市 第 二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拟 在 工 行 融 e 购 司 法 拍卖 网 络 平 台(https://gf.trade.icbc.com.cn)公开拍卖郭鸿宝持有的保力新(证券代码:300116)股票40000000股。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郭鸿宝先生所持公司4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于2022年10月11日通过以股抵债的形式过户至上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相关证券账户,该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0%。同时,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郭鸿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坚瑞鹏华合伙企业因所持股份被
司法拍卖、司法处置(强制平仓等)、以股抵债等被动减持因素,以及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增加使其持股
比例被动稀释等原因,综合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减少了5.82%,也导致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郭鸿宝先生自前次披露《关于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暨持股变动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
036)后累计持股变动比例超过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变动达到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鸿宝先生住所西安市雁塔区红砖西路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10月11日股票简保力新股票代码300116称
2变动类
型(可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股份种类(A股、B 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等)
A股 被动减持 75013586 股 1.7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赠与□表决权让渡□
其他?(以股抵债)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源(可多选)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股数(股)
例(%)例(%)郭鸿宝先生及其一致行
4128849219.33%3378713357.63%
动人坚瑞鹏华合伙企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128849219.33%3378713357.63%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3是?否□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2022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郭鸿宝先生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事项,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在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871/03)公开拍卖郭鸿宝持有的保力新(证券代码:300116)股票33639620股,该部分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6%。2022年6月6日,公司通过查询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获悉,郭鸿宝持有的公司33639620股股票已通过网络竞价成交。
同时,公司已于2022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向、计划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郭鸿宝先生与上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违约事项,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拟 在 工 行 融 e 购 司 法 拍 卖 网 络 平 台(https://gf.trade.icbc.com.cn)公开拍卖郭鸿宝持有的保力新(证券代码:300116)股票40000000股。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郭鸿宝先生所持公司4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于2022年10月11日通过以股抵债的形式过户至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证券账户,该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0%。以及在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4日、2022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在被司法拍卖、强制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实施被动减持的预披4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被司法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的减持计划期间内,长江证券陆续司法处置郭鸿宝先生所持公司股票。上述合计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9.33%减少至
7.6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鸿宝先生被动减持情况与上述已披露的被动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是□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权益变动达到5%的情况
1、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郭鸿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坚瑞鹏华合伙企业因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司法
5处置(强制平仓等)、以股抵债等被动减持因素,以及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增加使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等原因,综合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2020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关于大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paimai.jd.com/114447677)公开拍卖郭鸿宝先生持有的公司 1959624 股
无限售流通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20年7月3日通过网络竞价成交,已于2020年8月10日过户至竞买人账户。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13.46%减少至13.41%。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郭鸿宝先生质押在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的31680000股公司股票已通过法院裁定司法
扣划的方式全部过户至首创证券自营证券账户,该部分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4%。质押在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的12000000股
股票已被长江证券强制平仓了11137000股导致其被动减持该部分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0.26%。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13.41%减少至12.41%。
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坚瑞鹏华合伙企业所持公司82288203股股份已被破产管理人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抵债,该部分抵债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2%。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12.41%减少至10.49%。
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暨持股变动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因郭鸿宝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长江证券司法处置且同时因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增加使
郭鸿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坚瑞鹏华合伙企业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10.49%减少至9.33%。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2022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合6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郭鸿宝先生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事项,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在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871/03)公开拍卖郭鸿宝持有的保力新(证券代码:300116)股票33639620股,该部分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6%。2022年
6月6日,公司通过查询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获悉,郭鸿宝持有的公司
33639620股股票已通过网络竞价成交。
同时,公司已于2022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郭鸿宝先生与上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违约事项,上 海 市 第 二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拟 在 工 行 融 e 购 司 法拍 卖 网 络 平 台(https://gf.trade.icbc.com.cn)公开拍卖郭鸿宝持有的保力新(证券代码:300116)股票40000000股。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郭鸿宝先生所持公司4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于2022年10月11日通过以股抵债的形式过户至上海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相关证券账户,该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0%。以及在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4日、2022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在被司法拍卖、强制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实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被司法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的减持计划期间内,长江证券陆续司法处置郭鸿宝先生所持公司股票。上述合计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9.33%减少至7.63%。
综上,由上述司法拍卖、司法处置(强制平仓等)、以股抵债等被动减持因素,以及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增加使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等原因,综合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股东权益发生变动,持股比例由13.46%减少至7.63%。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7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2020年8月10日)(2022年10月11日)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股数(股)
例(%)例(%)郭鸿宝先生及其一致行
57616420013.46%3378713357.63%
动人坚瑞鹏华合伙企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30303047.08%3378713357.63%
273133896
(郭鸿宝先有限售条件股份6.38%00生的高管锁
定股)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郭鸿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坚瑞鹏华合伙企业上述被动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或预披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鸿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坚瑞鹏华合伙企业上述涉及被动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2、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郭鸿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坚瑞鹏华合伙企业不
是公司控股股东,上述被动减持股份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郭鸿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坚瑞鹏华合伙企业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8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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