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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有科技: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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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有科技: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换个角度看世界 发表于 2022-10-29 00:00:00 浏览:  71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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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18证券简称:震有科技公告编号:2022-094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震有科技”)拟向特定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闽华先生定向发行A股股票,若发行对象认购数量按发行数量上限测算,预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闽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震有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将合计持有公司43.93%的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后,吴闽华先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吴
闽华先生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闽华先生,发行对象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8.16元/股。本次发行股票的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42892156股,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亿元。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欲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作应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截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预案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闽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震有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
比例为31.51%。
本次发行完成后,若发行对象认购数量按发行数量上限测算,预计吴闽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震有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股比例将提升
至43.93%。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吴闽华先生。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企业名称吴闽华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40104197309******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社区科苑南路通讯地址
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六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企业名称深圳市震有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上村社区长春北路3注册地址栋105执行事务合伙人吴闽华
注册资本445.2297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87941239T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受委托管理其他创业投资机构的创业投资资本;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经营范围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发起创业投资机构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项目和需前置审批的项目)
经营期限2011-12-19至2031-12-19
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震有成长是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吴情况闽华,其在震有成长的出资比例为33.17%。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社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六层
四、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与吴闽华先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
五、所涉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吴闽华先生。本次认购发行股票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另行披露。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免于以要约收购
方式增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免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要约义务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闽华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及时披露进展:亦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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