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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00证券简称:维维股份编号:临2022-044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敏同志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5)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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