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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3证券简称:卫宁健康公告编号:2022-077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9月30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14:30时,会议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9号卫宁健康大厦16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年10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2133473202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2147729602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14256400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88221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83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76704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4529%;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505508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310%;参加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网络和现场)共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79895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4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刘宁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
进行了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的议案》
关联股东靳茂、王利、李亚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4870399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277%;反对3105140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6757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376%;反对310514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6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二)《关于的议案》
关联股东靳茂、王利、李亚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4870399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277%;反对3105140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6757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376%;反对310514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6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靳茂、王利、李亚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4870399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277%;反对3105140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6757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376%;反对310514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6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45877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145%;反对536335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8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43559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455%;反对536335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5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45877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145%;反对536335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8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43559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455%;反对536335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5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邵彬律师、李文婷律师出席并见证
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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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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