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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305股票简称:恒顺醋业公告编号:临2022-05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情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目前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为保证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的顺利推进,计划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11月25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延长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上述相关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延长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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