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233号
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7日,你公司通过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化股份”)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
2021年3月16日至2022年9月5日期间,你公司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累计减持北化股份33439600股,占北化股份总股本比例为6.09%。你公司作为北化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在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达到5%时,未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停止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3.4.2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2年10月12日
2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