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571|回复: 0

新宁物流: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公告

[复制链接]

新宁物流: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公告

玻璃心 发表于 2022-10-20 00:00:00 浏览:  57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300013证券简称:新宁物流公告编号:2022-097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了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关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近日,公司收到相关批复及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1、河南省财政厅批复河南省财政厅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投资集团通过大河控股以参与定增方式取得新宁物流控制权有关事项的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原则同意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大河控股有限公司以参与定增方式取得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投资事项。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依法合规推进各项工作。
2、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大河控股有限公司出具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2]650号),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
1大河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大河控股有限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2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5 21:07 , Processed in 0.223803 second(s), 49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