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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23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简称:安恒信息 
股票代码:688023 
信息披露义务人1:范渊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2:范小锦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波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范渊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C0143 
信息披露义务人4:嘉兴市安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范渊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南苑路 402 号南大楼 402 室 A56 
股权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转融通出借及因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导致的合计持股比例下降 
超5%的权益变动。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5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恒信息”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附加生效条件。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 
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第八节备查文件..............................................14 
3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安恒信息、公司、上市公司指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范渊 
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波安恒指宁波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4、嘉兴安恒指嘉兴市安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7.02%本次权益变动指 
降低为21.43%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范渊 
姓名:范渊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12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 
通讯方式:杭州市滨江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2:范小锦 
姓名:范小锦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41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 
通讯方式:杭州市滨江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波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宁波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区 C0143执行事务合伙人范渊注册资本2109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81E8H18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经营范围(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6-01-08至2046-01-07 
主要股东范渊,出资比例47.2883%通讯方式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区 C0143 
信息披露义务人4:嘉兴市安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嘉兴市安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南苑路 402 号南大楼 402 室 A56执行事务合伙人范渊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1076233513F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 
经营期限2013-08-16至2043-08-15 
沈仁妹出资比例10%、范渊出资比例9.16%、张小孟出资比例主要股东 
7.85%、张太成出资比例7.5% 
通讯方式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南苑路 402 号南大楼 402 室 A5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波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否取得其他国姓名职务国籍性别长期居住地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范渊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男中国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4:嘉兴市安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否取得其他国姓名职务国籍性别长期居住地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范渊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男中国否 
6(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关系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1范渊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比例为12.86%;信息披露义务人2范小锦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0.01%,范渊先生与范小锦女士为夫妻关系; 
2、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波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比例3.78%,范渊先生为宁波安恒执行事务合伙人; 
3、信息披露义务人4嘉兴市安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比例4.78%,范渊先生为嘉兴安恒执行事务合伙人。 
范渊先生与范小锦女士为夫妻关系,且范渊先生与宁波安恒、嘉兴安恒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故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一致行动人,范渊先生合计控制公司21.43%的表决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7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范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018362股,宁波安恒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5000000股,嘉兴安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99999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018352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7.02%。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股份变动情股份变动比例股东名称变动方式日期况(股)(%) 
2020年12月10日- 
范小锦二级市场增持43000.01 
2021年03月15日 
范渊--0.71 
宁波安恒向特定对象发--0.36行股票导致被2021年10月20日 
嘉兴安恒动稀释--0.36 
范小锦-0.00 
权范渊--0.05益 
宁波安恒股权激励实施--0.03变2021年11月17日 
动嘉兴安恒导致被动稀释--0.03明细范小锦 
-0.00 
范渊二级市场增持2021年12月21日783430.10 
宁波安恒转融通出借2022年11月9日-780000-0.99 
宁波安恒大宗交易减持2022年11月10日-70000-0.09 
嘉兴安恒大宗交易减持2022年11月10日-69000-0.09 
宁波安恒询价转让减持2022年11月15日-1180000-1.50 
嘉兴安恒询价转让减持2022年11月15日-1180000-1.50 
合计-3196357-5.60 
注:(1)上述股份类型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2)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3)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从公司2019年11月5日上市后至本公告日。 
9(4)宁波安恒于2022年11月9日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出借股份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该部分股份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 
3、本次权益变动后,范渊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096705股,宁波安恒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970000股,嘉兴安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750990股,范小锦持有上市公司4300股,合计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数为16821995股,均为无限售流通,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21.43%,持股比例合计减少5.60%,范渊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其他股份不存在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10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未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11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2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范渊范渊 
信息披露义务人2:范小锦范小锦 
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波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范渊 
信息披露义务人4:嘉兴市安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范渊 
2022年11月15日 
13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安恒信息证券投资部,供投资者查阅。 
1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公司街188号股票简称安恒信息股票代码688023 
杭州市滨江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 
范渊、范小锦、宁波安恒投 
星 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C0143、称嘉兴市安恒投资管理合伙企册地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业(有限合伙)道南苑路402号南大楼402室 
A56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有? 
量变化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 
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大股东否□控制人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询价转让等方式) 
变动前:合计持有20018352股,占当时总股本的27.02%; 
范小锦女士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4300股; 
2021年10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登记事项,公司总股本由74074075股增加至 
78186346股。范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小锦女士、嘉兴安恒、宁波安恒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27.03%被动稀释至25.61%,持股比例合计减少 
1.42%。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完成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的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78186346股增加至78504696股,控股股东及其份数量及占上市公一致行动人所持权益比例由25.61%被动稀释至25.51%,持股比例合计减少0.1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渊先生于2021年12月21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 
份78343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权益比例由25.51%增加至25.60%,持股比例合计增加0.09%。 
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0日期间,控股股东范渊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宁波 
安恒、嘉兴安恒通过大宗交易及转融通证券出借方式合计减少919000股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权益比例合计减少1.17%。 
2022年11月15日,范渊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嘉兴安恒和宁波安恒询价转让合计 
2360000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减少3.01%。 
15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本次权益变动后,范渊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数为有权益的股份变动168219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21.43%,持股比例合计减少5.60%。 
数量及变动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是□否?内继续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适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是□否?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是□否?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 
16(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范渊范渊 
信息披露义务人2:范小锦范小锦 
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波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范渊 
信息披露义务人4:嘉兴市安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范渊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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