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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
方式向王明悦、亓亮、济南骏华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其所持有
的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的7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按照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公司在本次重组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情况如下:
1、公司聘请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上述第三方机构均为本次重组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本次重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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