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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未来:东亚前海证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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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未来:东亚前海证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cc220607 发表于 2022-12-1 00:00:00 浏览:  66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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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
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
金的方式向王明悦、亓亮、济南骏华收购其所持有的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的70.00%股权。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前海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就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聘请东亚前海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上市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上市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上市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除上述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外,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资1产评估机构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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