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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
有限公司2023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
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港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厦门港务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港务贸易”)开展2023年度在保证金
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港务贸易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实现期现市场对冲,以一个市场的盈利来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从而达到规避经营活动中的价格波动风险。
二、预计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套期保值的交易市场
港务贸易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境外交易。目前港务贸易拟开展套期保值的主要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
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国家认定官方交易平台。
2、期货品种
港务贸易开展套期保值的现货仅限于公司目前已持有或正在有效履行的
购销合同,且期货套保工具必须和现货高度相关。
3、拟投入资金
港务贸易在2023年的期货保证金总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且可滚动使用。
若实际执行过程中,超出年度套期保值计划或保证金超过1.5亿元,将重新履
1行审批程序。
4、投资期限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5、资金来源
港务贸易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条款
1、业务范围: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根据现货需要开
展能源化工品、金属、非金属、农产品等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不进行投机;
2、交易品种: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能源化工品、金属、非金属、农产品等
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不进行场外交易;
3、交易所选择: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
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
4、合约的交割:实物交割;
5、交易数量:根据港务贸易业务经营的情况而定;
6、合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
7、交易杠杆倍数:按目前价格计算为10倍左右;
8、流动性安排和清算交易原则:根据建立头寸所对应的到期日进行资金
方面的准备,并按照期货交易所相应的结算价格进行购入或卖出清算;
9、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出现违约或者交易损失,按现金汇付结算;
10、履约担保:以期货交易保证金方式担保。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准备情况港务贸易已制定《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套期保值工作按照以上制度严格执行。
五、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及措施
港务贸易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商品价格风险、套期
2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平
滑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商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公司拟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
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港务贸易将严格按照《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公司将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1、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所开展的套保业务与其日常经营需求
密切相关,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港务贸易可以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功能,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降低价格波动对港务贸易日常经营造成的影响,确保公司港口贸易业务的持续、稳健经营。
2、期货公允价值分析
港务贸易衍生品交易所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3、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3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24号-套期保值》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2022年12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该项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且该项业务系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2年12月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实现期现市场对冲,以一个市场的盈利来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从而达到规避经营活动中的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本次开展2023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2023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3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米凯龙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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