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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0证券简称:神雾节能编号:2022-070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2年12月2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磊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权益的16名激励对象中,一位核心人员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相应的股票期权激励份额将在其他参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核心人员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6人调整为15人;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数量仍为3186.2261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均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未超出公示的《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确定为2022年12月5日,该授权日符合
《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权日的规定。
2、除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4、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得授予或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12月5日为首次授权日,向1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548.980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77元/股。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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