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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艾为电子
股票代码:688798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名称:上海艾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 908 号 B座 15 层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8
第七节备查文件.........................................10
2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上海艾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艾准
艾为电子/上市公司指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1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
本次权益变动指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1754%的股份其持股比例减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行为(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指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元指人民币元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上海艾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908弄2号1301室
(3)执行事务合伙人:郭辉
(4)出资额:91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LM7EXE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合伙
(7)主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6-12-01至无固定期限
(9)通讯方式: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 908 号 B 座 15 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姓名职务国籍性别长期居住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执行事务郭辉中国男上海市否合伙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
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4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期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艾为电子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251003股,占艾为电子总股本的6.1753%,为艾为电子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8299903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艾为电子总股本的4.9999%,详细情况如下:
变动前变动后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持股数(股)
(%)(%)无限售条
艾准102510036.175382999034.9999件流通股
合计102510036.175382999034.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1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累计减持上市公司1951100股股份,累计减持比例为1.1754%。本次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比例降低至
4.9999%。权益变动具体如下:
减持股数减持比例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
(股)(%)
艾准大宗交易2022/10/12人民币普通股6500000.3916
艾准大宗交易2022/10/13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3012
艾准大宗交易2022/11/16人民币普通股8011000.4826
合计//19511001.175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力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6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7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艾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代表:郭辉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6日
9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0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市股票简称艾为电子股票代码68879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艾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上海市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有□
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变化
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是□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东否?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普通股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0251003股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持股比例:6.1753%
股票种类:普通股
变动数量:19511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变动比例:1.1754%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8299903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减少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续减持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11(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艾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郭辉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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