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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众精工
股票代码:68809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吕绍林、程彩霞
住所/通讯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八: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股份变动性质:因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以及集
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综合因素变动影响,导致最终持股比例减少超过5%签署日期:2022年12月12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博
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精工”)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博众精工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9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10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3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4
第七节备查文件..............................................15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6
3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指《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博众指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博指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众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实
指吕绍林、程彩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苏
指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州众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苏
指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州众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苏
指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州众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苏
指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州众之七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苏
指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州众之八
信息披露义务人八、苏
指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州众十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吕绍林、程彩霞、苏州
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之八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称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名称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法定代表人吕绍林
注册资本28304.257046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679806640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
经营范围
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8-08-25至无固定期限
(二)吕绍林、程彩霞吕绍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程彩霞,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三)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74.710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MA1M940P3W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服务、资产管理
5经营期限2015-09-22至无固定期限
(四)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198.04604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MA1P7KMF7C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创业投资
经营期限2017-06-16至无固定期限
(五)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60.000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MA1NLCH05D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对外投资
经营期限2017-03-21至2067-02-17
(六)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60.000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MA1NNYFG41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对外投资
经营期限2017-03-31至2067-02-28
(七)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6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60.000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MA1NTY4H5M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对外投资
经营期限2017-04-21至2067-02-28
(八)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40.000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MA1NL5ND0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对外投资
经营期限2017-03-20至2067-02-1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或地区的居留权吕绍林男中国苏州吴江否程彩霞女中国苏州吴江否
注:苏州众一、苏州众二、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博众集团。博众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吕绍林先生、程彩霞女士。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7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8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因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被动稀释以及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综合因素影响,导致最终持股比例减少超过
5%。
二、未来十二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博众精工股份的计划。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在未来12个月内进行前述安排,则届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9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27600000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的81.70%,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所持股份数量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股份种类
(股)
博众集团12967200032.34%人民币普通股
苏州众一108000002.69%人民币普通股
苏州众二15472800038.59%人民币普通股
苏州众六72000001.80%人民币普通股
苏州众之七72000001.80%人民币普通股
苏州众之八72000001.80%人民币普通股
苏州众十108000002.69%人民币普通股
合计32760000081.7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27952687股,占公司权益变动后总股本444305790股的73.8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后所持股份数量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股份种类
(股)
博众集团12967200029.19%人民币普通股
苏州众一108000002.43%人民币普通股
苏州众二15472800034.82%人民币普通股
苏州众六72000001.62%人民币普通股
苏州众之七72000001.62%人民币普通股
苏州众之八72000001.62%人民币普通股
苏州众十108000002.43%人民币普通股
吕绍林3526870.08%人民币普通股
合计32795268773.81%-
10二、权益变动方式
持股变动前持股变动后变动数量变动比例变动方式变动日期持股数量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股)持股比例(%)
(股)(股)股权激励行
2021/9/3032760000081.70%032760000081.39%-0.31%
权被动稀释股权激励行
2022/7/2832760000081.39%032760000081.11%-0.28%
权被动稀释
增持股份2022/9/632760000081.11%35268732795268781.20%0.09%非公开发行
2022/12/932795268781.20%032795268773.81%-7.39%
被动稀释
(1)2021年9月30日,公司完成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401000000股变更至402516500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众精工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2022年7月28日,公司完成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402516500股变更至403901750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众精工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3)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9月6日,吕绍林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352687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众精工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5号)同意,博众精工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40404040.00 股。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登记事项。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
11公告》。
根据集合竞价增持股份和被动稀释的综合变动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由327600000股变为327952687股,公司的总股本由401000000股变为
444305790股,进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由81.70%下降至73.8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实际控制人吕绍林先生增持的股份外,其余股份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有限售流通股。除上述受限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受限制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附加条件、补充协议,不存在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
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以下基本情况
(一)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比例以及其个人持股的种
类、数量、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直接持股情况股东名称职位
直接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吕绍林董事长兼总经理3526870.08%
(二)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三)最近3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12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博众精工于2022年9月8日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公司实际控制人吕绍林先生于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9月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博众精工352687股股票,增持价格区间为24.64元/股-30.60元/股,增持总金额995.2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除前述增持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博众精工股票的情况。
13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4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5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吕绍林年月日
16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_________________吕绍林
_________________程彩霞年月日
17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章)年月日
18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章)年月日
19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章)年月日
20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章)年月日
21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章)年月日
22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章)年月日
23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江苏省苏州市吴江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公司区股票简称博众精工股票代码688097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吕绍林、程
彩霞、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六投资合信息披露义务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区湖心西路666号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变化其他√
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24其他√因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327600000股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持股比例:81.7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352687股变动后数量:327952687股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变动比例:7.89%变动后比例:73.81%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是□否√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25(本页无正文,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吕绍林年月日
26(本页无正文,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_________________吕绍林
_________________程彩霞年月日
27(本页无正文,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章)年月日
28(本页无正文,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章)年月日
29(本页无正文,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章)年月日
30(本页无正文,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章)年月日
31(本页无正文,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章)年月日
32(本页无正文,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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