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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股份: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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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股份: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chen 发表于 2022-11-24 00:00:00 浏览:  70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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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074证券简称:华平股份公告编号:202211-081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1日公告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22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4、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
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有关情况,公司监事会将作出适当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公司监事会已核查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之间的劳动/劳务/聘用关系。
三、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2、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1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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