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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里马
股票代码:300591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彩虹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沙溪大道****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028 号保利世界贸易中心 F 座 3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大洲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沙溪大道****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028 号保利世界贸易中心 F 座 3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大权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沙溪大道****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028 号保利世界贸易中心 F 座 3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大耀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沙溪大道****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028 号保利世界贸易中心 F 座 3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
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马”)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万里马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4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5
第七节备查文件..............................................16
附表...................................................17
3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大洲、林大权、林大耀、林彩虹
公司、上市公司、万里马指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15号准则》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指人民币元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林彩虹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姓名性别国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他国家和地区的居留权广州市海珠广州市番禺区新港东路
林彩虹女中国4405271974****区沙溪大道1028号保利否
****世界贸易中
心 F 座 3 层
2.林大洲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身份证件号姓名性别国籍住所通讯地址他国家和地码区的居留权广州市海珠广州市番禺区新港东路是
林大洲 男 中国 H0407**** 区沙溪大道 1028 号保利中国香港
****世界贸易中
心 F 座 3 层
3.林大权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身份证件号姓名性别国籍住所通讯地址他国家和地码区的居留权广州市海珠广州市番禺区新港东路是
林大权 男 中国 H0439**** 区沙溪大道 1028 号保利中国香港
****世界贸易中
心 F 座 3 层
4.林大耀基本情况
5是否取得其
姓名性别国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他国家和地区的居留权广州市海珠广州市番禺区新港东路
林大耀男中国4405271972****区沙溪大道1028号保利否
****世界贸易中
心 F 座 3 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的关系说明
林大洲、林大耀、林大权、林彩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兄弟姐妹关系,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前述四人互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股数(股)股数(股)例例
合计持有股份8123570020.02%6093570015.02%
林大耀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03089255.01%89250.00%
高管锁定股6092677515.02%6092677515.02%
合计持有股份285768007.04%214368005.28%
林大洲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1442001.76%42000.00%
高管锁定股214326005.28%214326005.28%
合计持有股份204130005.03%153130003.77%
林大权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1032501.26%32500.00%
高管锁定股153097503.77%153097503.77%
合计持有股份162260004.00%122260003.01%
林彩虹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2260004.00%122260003.01%
高管锁定股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14645150036.10%10991150027.09%
说明: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份变动的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2022年4月15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至本次权益变
动报告书披露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1%。本次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0%。前述累计变动股数为36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01%。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协议转让股份之前的权益变动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情况
8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披露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了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11万股,占减持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00%。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万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比例股)股)
林大权大宗交易2022.7.28-2022.9.224.03-4.555101.26%
林大耀大宗交易2022.7.294.553010.74%
合计8112.00%
2.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股份情况
林大洲先生、林彩虹女士于2022年5月26日与林锦宏先生及海通证券签署
了《股份转让协议》,林大洲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71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林彩虹女士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
合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受让方转让8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情况林大耀、林彩虹与深圳东方合盈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东方合盈稳泰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本协议”)的主
要内容如下:
1.协议转让当事人受让方(甲方):深圳东方合盈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东方合盈稳泰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转让方(乙方):林大耀、林彩虹
2.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股份性质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为转让方持有的万里马2029万股(其中林大耀1729万股,林彩虹3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上述股份占万里马总股本的5.00%。
3.转让价款、支付对价及其来源
9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4.05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82174500元。转
让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前,乙方依据标的股份可获得的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随标的股份一并转让。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完成过户之日止的期间内,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拆分股份、增发新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标的股份的数量及每股价格应同时根据证券交易所的除权除息规则作相应调整,但股份转让价款总金额应保持不变。
受让方用于支付转让对价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合法的自有或自筹资金。
4.付款安排
受让方分两笔向转让方支付本协议项下的股份转让款:
(1)第一期股份转让款的支付:甲方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45000000元;
(2)第二期股份转让款的支付:自本协议生效及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得到甲方书面豁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的37174500元。
(a)上市公司及/或乙方未发生或无构成影响本次股份转让的重大不利变化及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b)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全部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中心股份确认文件。
5.协议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2022年12月4日
6.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林大耀先生、林大洲先生、林大权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其他公司任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3.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不存在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非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0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关承诺,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具体如下:
承诺承诺履行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时间期限情况自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二、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追加以下承诺:1、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于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六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2017林彩虹、林大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年01履行
权、林大耀、长期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月10中林大洲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日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开发《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行时所作承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诺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4、本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3、林大耀、林大本人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交易等中国
2017
洲、林大权、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进行。4、如在锁定期满后年01履行长期
林彩虹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月10中的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日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如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按照市场价格减持。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次发
11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6、本人在减持时,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公司股份。特此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锁定及其他承诺。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权利受限制情况如下:
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数量(股)份比例本比例
林大耀7822570019.28%3000000038.35%7.40%
林大洲214368005.28%2142999199.97%5.28%
林大权153130003.77%00.00%0.00%
林彩虹152260003.75%1000000065.68%2.47%
合计13020150032.10%6142999147.18%15.14%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上述内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剩余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仍为林大洲、林大耀、林彩虹、林大权。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负债、担保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上市公司未对其提供担保,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八、标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补充协议,协议转让双方未就全部股东权利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也不存在就转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的情况。
12九、本次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时间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十、关于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况
2022年4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前次信
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公司146451500股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占总股本的
36.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13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其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4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5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股份转让协议》;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法务部,以备查阅。
16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上市公司所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称在地股票简称万里马股票代码300591
信息披露义林大耀、林大洲、林大权、林信息披露义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28号
务人名称 彩虹 务人地址 保利世界贸易中心 F 座 3 层拥有权益的
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
股份数量变有□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动人化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务人是否为
是□否□是□否□上市公司第上市公司实一大股东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式(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持股数量:146451500(股)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持股比例:36.10%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36540000(股)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
变动比例:-9.01%动比例
17在上市公司
时间: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中拥有权益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不适用源信息披露义
是□否□务人是否拟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加于未来12个
或减少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可能,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月内继续增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是□否□个月是否在
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二级市场买没有其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是□否□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是□否□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是□否□得批准是否已得到不适用批准
18(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林大洲林大权林大耀林彩虹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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