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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膜科技: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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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膜科技: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对照表

米诺他爹 发表于 2022-11-17 00:00:00 浏览:  48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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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对《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对照表修订前内容修订后内容制度名称:《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制度名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度》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天津膜天膜科技股第一条为提高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作水平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水平,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息披露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披露的质量,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会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制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第四条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
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
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情形:(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
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释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等信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
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错误或重大遗漏;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订)》、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指引等规章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上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内部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指引等控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遗漏。
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错误或重大遗漏。
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
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五条公司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第五条公司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的基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的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本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权力与责任相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对等;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七条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的第七条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的
具体认定标准:具体认定标准:
(一)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一)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二)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二)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三)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
(三)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四)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
(四)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且绝对金额超过200万元;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200万元;(五)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五)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
(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
财务报告进行了更正的,会计差错金额务报告进行了更正;
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
(七)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200万元;
务报告存在的差错进行更正会计差错
(七)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务报告存在的差错进行更正。
润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200万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元。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八条对前期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第八条公司对以前年度已经公布的年
中财务信息存在差错进行更正的信息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需要聘请符合披露应遵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证券法》规定具有执行证券相关业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年度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公开发行证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对前期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
——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信息存在差错进行更正的信息披露应与格式(201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遵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执行。
相关披露(2020修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九条当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第九条当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时公司内部审计部应收集汇更正事项时公司内审部应收集汇总相总相关资料调查责任原因进行责任关资料调查责任原因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并拟定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内并拟定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内审部应部审计部应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会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会计差错的内
计差错的内容、会计差错的性质及产生容、会计差错的性质及产生原因、会计
原因、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会计师事
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审计的情况、重大会务所重新审计的情况、重大会计差错责计差错责任认定的初步意见。之后内任认定的初步意见。之后内审部应提部审计部应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抄报监事议并抄报监事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的提议作委员会的提议作出专门决议。出专门决议。
董事在审议涉及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除外)、会计估
计变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议案时,应当关注变更或者更正的合理性、对上
市公司定期报告会计数据的影响、是否
涉及追溯调整、是否导致公司相关年度
盈亏性质改变、是否存在利用该等事项调节各期利润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第十条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第十条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
认定标准:认定标准:
(一)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一)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
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认定标准: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认定标
准::
(1)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未按规定披露的;1.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未按规定披露的;
(2)主要税种及税率、税收优惠及其依
据未按规定披露的;2.主要税种及税率、税收优惠及其依据未按规定披露的;
(3)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信息披露不
完整的;3.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信息披露不(4)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不充分完整完整的;
的;
4.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不充分完整
(5)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遗漏的;
的;
5.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遗漏
(6)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的;
的;
6.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
(7)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的;
资产10%以上或有事项未披露。
7.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二)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资产10%以上或有事项未披露;。
或重大遗漏的认定标准:
8.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披露未按规定
(1)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披露的;
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
9.其他足以影响年报使用者做出正确
(2)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判断的重大事项。
资产10%以上的担保或对股东、实际
(二)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
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提供的任何担保;或重大遗漏的认定标准:
(3)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1.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10%以上的重大合同或对外投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
资、收购及出售资产等交易;2.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10%以上的担保或对股东、实际
(4)其他足以影响年报使用者做出正确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提供的任何担保;
判断的重大事项。
3.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10%以上的重大合同或对外投
资、收购及出售资产等交易;
4.其他足以影响年报使用者做出正确
判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认第十二条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认
定标准: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指标定标准: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指标与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的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的差
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的认定为业绩异幅度达到20%以上的,或最近预计的快报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盈亏性质(包括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发生变化、期末净资产发生方向性变化的,认定为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
第十四条对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第十四条对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
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
报存在重大差异的由公司内部审计部报存在重大差异的,由公司内审部负责负责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调查责任原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调查责任原因,因并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相关差并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相关差错的错的性质及产生原因、责任认定的初步性质及产生原因、责任认定的初步意
意见、拟定的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等见、拟定的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等,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抄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抄报报监事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的监事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的提提议作出专门决议。议作出专门决议。
第十六条因出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第十六条因出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
错被监管部门采取公开谴责、批评等监差错被监管部门采取公开谴责、批评等
管措施的公司内部审计部应及时查实监管措施的,公司内审部应及时查实原原因采取相应的更正措施并对相关因,采取相应的更正措施,并报送董事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惩处。或者加重惩处。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故意所致的;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故意所致的;
(二)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或打击、(二)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或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的;报复、陷害调查人的;
(三)明知错误仍不纠正处理致使危(三)明知错误,仍不纠正处理,致使害结果扩大的;危害结果扩大的;
(四)多次发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四)多次发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的;
(五)董事会认为的其它应当从重或者(五)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加重处理的情形。定;
(六)董事会认为的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
轻、减轻或免于处理: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损失的;
(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素造成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者免于处理情形的。或者免予处理情形的。
无第二十一条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结果纳入公司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无第二十二条公司董事会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的决议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
第二十一条季度报告、半年报的信息第二十三条季度报告、半年报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程的规定执行,同时修订本制度。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若本制度相关条款系直接引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具体规定作出,而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在本制度作出修订前,可直接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并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之日起施行。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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