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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8证券简称:高新兴公告编号:2022-084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或“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智联”)拟按照持股比例
向其参股公司新疆晓鹿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晓鹿科技”)提供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272万元的借款,该资金主要用于晓鹿科技开具中标项目履约保函或支付保证金。本次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放款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资金使用费率为年利率4.70%。
2、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高新兴智联与晓鹿科技将就本次借款事项签署相关借款合同时,对违约
情形做出明确规定。本次借款事项对公司及高新兴智联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虽然公司已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但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由于晓鹿科技为项目公司且成立时间较短,暂无法自主获得银行贷款或授信。
为支持晓鹿科技日常经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拟按照持股比例向晓鹿科技提供272万元借款用于开具中标项目履约保函或支付保证金,本次对外借款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本次财务资助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对外提供财务
1资助的情形。
(二)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人:高新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对象:新疆晓鹿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财务资助金额:人民币272万元;
4、资金来源: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的自有资金;
5、财务资助的方式:现金借款
6、资金用途:晓鹿科技因项目中标需开具履约保函或支付保证金,合计需
借款800万元,高新兴智联按持有晓鹿科技34%的股权比例拟提供272万元借款,晓鹿科技剩余资金需求由其他股东提供借款;
7、财务资助利率:年利率4.70%;若出现逾期,逾期部分借款自实际逾期之
日起按年利率1.3%加收违约金(即合计年利率为6%)。
8、使用期限:自放款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晓鹿科技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9、担保措施:晓鹿科技未采取反担保等措施。
(三)财务资助的审议情况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次财务资助不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情况概述
1、公司名称:新疆晓鹿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马李良
3、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1年2月1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5MA792U9B8D
6、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01栋1#商业
综合楼(A、B 座)B 单元 5 层商务办公 503B 室。
8、经营范围: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2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停车场服务;
物业管理;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对外承包工程;
工程管理服务;交通设施维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晓鹿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乌鲁木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175.0035.00%
2高新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170.0034.00%
3新疆九安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0.0016.00%
4徐州屹马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10.00%
5新疆昆仑卫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5.005.00%
合计/500.00100.00%
注:晓鹿科技控股股东为乌鲁木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549.78260.25
负债总额78.9189.53
净资产470.86170.72
资产负债率14.35%34.40%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无无
财务指标2022年1-9月(未经审计)2021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158.58127.64
净利润13.1432.72
注、上述计算结果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所致。
311、资信情况:晓鹿科技的第一大股东为乌鲁木齐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下属一级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属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全资控股,信用良好。晓鹿科技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目前已中标《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智能服务平台项目电子标识发行推广采购项目》,且持续履行项目合同中,依据项目合同履约产生的经营收入风险可控。因此,晓鹿科技未就本次借款事项提供相应担保或反担保措施。
截至公告日,晓鹿科技系依法存续的公司,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持有晓鹿科技34%的股份,
交易对方非《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方。
1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向晓鹿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
务资助到期后未能清偿的情形。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情况
(一)乌鲁木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乌鲁木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17年3月29日
5、法定代表人:杨波
6、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015-
1032号
7、经营范围:旅游业,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体育项目的组织服务,休闲健身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文艺创作及表演,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服务,餐饮管理,娱乐及体育设备租赁;销售;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房屋租赁;景区管理服务;票务代理服务;研学旅游,现代旅游服务;礼仪服务;创意策划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演出经纪代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群众文化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及持股比例:乌鲁木齐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乌鲁木
4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9、关联关系:乌鲁木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新疆九安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新疆九安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5日
5、法定代表人:杨波
6、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499号龙海置业综合
楼614室
7、经营范围:智慧城市家具系统及产品的销售、安装和应用;照明灯具、控制系统及配套的电子电器产品的研发、销售;安防产品的销售、安装及维护;
数据采集系统的设计、销售及服务;智慧城市家具系统及产品的研发、设计;安
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塑料制品的生产及销售;通信工程的设计施
工及相关咨询(以资质证书为准);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专业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照明设计;照明工程;园林景观设计;园林景观工程的建设及绿化和养护;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互联网数据中心技术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设备维护;通信设备维修;电子工程;货物或技术进出
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单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日用百货、饮料、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销售;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场地租赁;经营租赁服务及其他现代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代理及仓储服务;车辆停车服务;餐饮服务;信息业务(含短信息服务业、互联网信息服务、电话信息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电信业务代办及服务;终端销售及维修;销售计算机设备及配件、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及用
品、家具、家用电器、金属材料(贵稀金属除外)、五金交电、百货土产、仪器
仪表、通信器材设备、建材、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及持股比例:
5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800.0040.00%
2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50.0023.33%
3乌鲁木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750.0016.67%
4重庆豌豆派科技有限公司255.005.67%
5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5.005.67%
6重庆九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240.005.33%
7新疆昆仑卫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50.003.33%
合计4500.00100.00%
9、关联关系:新疆九安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与公司
不构成关联关系。
(三)徐州屹马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名称:徐州屹马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峰
6、注册地址:徐州市沛县五段镇文正街65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及持股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持股比例
1王峰255.0051.00%
2刘惠娜245.0049.00%
合计500.00100.00%
9、关联关系:徐州屹马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四)新疆昆仑卫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新疆昆仑卫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847.4576万元人民币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成立日期:2016年4月5日
5、法定代表人:戎锋洪
6、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数码港大厦3层306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
品牌管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家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东及持股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持股比例
1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7.457641.00%
2新疆三邦云创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288.135634.00%
3王久茹84.745810.00%
4乌鲁木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84.745710.00%
5乌鲁木齐红山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42.37295.00%
合计847.4576100.00%
9、关联关系:新疆昆仑卫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借款协议尚未签署。公司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将在公司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后,与借款人签署相关协议。借款方式、借款利率、借款期限、逾期责任等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条款为准。
7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财务部制定了财务相关管理制度,对财务审批权限、操作程序等事
项予以规范,并严格管控,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及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拟根据持有晓鹿科技的股权比例34%提供借
款272万元,晓鹿科技剩余资金需求将由晓鹿科技其他股东提供借款。高新兴智联通过向晓鹿科技派驻管理人员参与其运营,及时了解项目投资或建设进度,已对借款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客观、科学地评估与判断,并可在风险发生前及时预警,便于公司采取恰当的风险防范措施。且晓鹿科技第一大股东为乌鲁木齐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一级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属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全资控股,信用良好。因此,晓鹿科技未就本次借款事项提供相应担保或反担保措施。本次借款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借款事项风险可控。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签署相关协议,后续如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将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六、提供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高新兴智联对外借款,主要是用于其参股的项目公司晓鹿科技开具项目履约保函及支付保证金,有利于该项目公司开拓汽车电子标识市场和稳定发展,也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的利益需求及长远发展。晓鹿科技虽未采取担保或反担保等措施,但本次财务资助金额较小,且高新兴智联按持有其股权比例提供相应借款。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审批意见
1、董事会意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本次以自有资金为参股公司晓鹿科技提供借款,有利于该项目公司开拓汽车电子标识市场和稳定发展,也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的利益需求及长远发展。被资助对象资信良好,利息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公司将积极跟踪晓鹿科技项目的进展情
8况,以确保资金安全。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2、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本次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对其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符合高新兴智联的战略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子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向参股公司晓鹿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制度的规定。有利于该项目公司开拓汽车电子标识市场和稳定发展,也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高新兴智联的利益需求及长远发展。该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含本次董事会审议)为27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36024.72万元的0.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
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36024.72万元的0.08%。
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9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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