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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关于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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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关于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的进展公告

wingkuses 发表于 2022-12-7 00:00:00 浏览:  75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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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90证券简称:荣科科技公告编号:2022-070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的公告》,公司收到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2022)辽1103民初4207号],具体情况详见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内容。
一、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在收到法院传票及应诉通知书后,公司积极与相关各方沟通询问,了解本次涉诉的相关情况。最终于2022年12月1日收到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情况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2022年1月26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受理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建支行(以下简称“盘锦银行”)与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实业”)、
公司、霍起保证合同纠纷,案号为(2022)辽1103民初353号。后经当事人同意,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准许盘锦银行撤诉,并于2022年4月2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对国科实业、公司的撤诉裁定及解除保全裁定书。该案审结后,被告霍起不服判决结果上诉至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于2022年9月27日裁定发回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重审,并于10月14日立案重审,案号为(2022)辽1103民初4207号。
由于立案庭工作人员系统操作失误将原审当事人全部导入(2022)辽1103民初4207
号案件信息中,导致向公司错误送达了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公司不是(2022)辽1103民初4207号案件的当事人。
二、备查文件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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