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53号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称,拟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你公司2022年度财
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部对上述情况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下列问题进行说明:
1.请你公司具体说明变更年审会计师的原因,是否做好前
后任会计师沟通工作,你公司与原聘任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报审计相关事项是否存在重大分歧。请独立董事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进行核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原因或事项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2.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纪律处分1次;50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纪律
1处分1次。其中,你公司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晓亮于2021年12月3日因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请你公司说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你公司是否提前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
意见类型形成相关安排或共识,是否存在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
3.说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有充分时间保证年审
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关键审计程序的充分执行,相关审计、复核计划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有关规定。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2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2年12月21日
2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