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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3证券简称:海亮股份公告编号:2022-079
债券代码:128081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7),公司将定于2022年12月12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
1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上午
9:15至下午3: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张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
络投票)共13名,所持(代表)股份数8623328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56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有效
表决权的股份数7036031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209%。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数158729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59%。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
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7829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2332863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7829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苏致富、沈辉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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