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544|回复: 0

京粮控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复制链接]

京粮控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土星 发表于 2022-12-21 00:00:00 浏览:  54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 B 公告编号:2022-085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京粮大厦1517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主持人:王春立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
329599448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400%。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329599448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903%。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793476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40%。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4人,代表股份47229560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表决
权份总数7.1346%;通过网络投票的B股股东2人,代表股份705200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份总数1.0853%。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李艳丽、黄飞
视频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逐一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有表决权同意同意反对反对弃权弃权分类
股份数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股东表决
41233987412339871000000
情况
B股股东表决
7052007052001000000
情况总体表决情
41939187419391871000000

其中:中小股
7793007793001000000
东表决情况
2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有表决权同意同意反对反对弃权弃权分类
股份数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股东表决
412339874116398799.8302700000.169800
情况
B股股东表决
7052000070520010000
情况总体表决情
419391874116398798.15167752001.848400

其中:中小股
77930041000.526177520099.473900
东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承储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有表决权同意同意反对反对弃权弃权分类
股份数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股东表决
37682900837675900899.9814700000.018600
情况
B股股东表决
7052007052001000000
情况总体表决情
37753420837746420899.9815700000.018500

其中:中小股
77930070930091.0176700008.982400
东表决情况
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特别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商品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
3表决结果:
有表决权同意同意反对反对弃权弃权分类
股份数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股东表决
37682900837675900899.9814700000.018600
情况
B股股东表决
7052000070520010000
情况总体表决情
37753420837675900899.79477752000.205300

其中:中小股
77930041000.526177520099.473900
东表决情况
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
有表决权同意同意反对反对弃权弃权分类
股份数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股东表决
37682900837675900899.9814700000.018600
情况
B股股东表决
7052000070520010000
情况总体表决情
37753420837675900899.79477752000.205300

其中:中小股
77930041000.526177520099.473900
东表决情况
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特别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
有表决权同意同意反对反对弃权弃权分类
股份数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股东表决
37682900837675900899.9814700000.018600
情况
B股股东表决
7052000070520010000
情况
总体表决情37753420837675900899.79477752000.205300
4况
其中:中小股
77930041000.526177520099.473900
东表决情况
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特别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
有表决权同意同意反对反对弃权弃权分类
股份数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股东表决
37682900837675900899.9814700000.018600
情况
B股股东表决
7052000070520010000
情况总体表决情
37753420837675900899.79477752000.205300

其中:中小股
77930041000.526177520099.473900
东表决情况
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特别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
有表决权同意同意反对反对弃权弃权分类
股份数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股东表决
37682900837675900899.9814700000.018600
情况
B股股东表决
7052000070520010000
情况总体表决情
37753420837675900899.79477752000.205300

其中:中小股
77930041000.526177520099.473900
东表决情况
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特别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5表决结果:
有表决权同意同意反对反对弃权弃权分类
股份数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股东表决
37682900837675900899.9814700000.018600
情况
B股股东表决
7052000070520010000
情况总体表决情
37753420837675900899.79477752000.205300

其中:中小股
77930041000.526177520099.473900
东表决情况
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
有表决权同意同意反对反对弃权弃权分类
股份数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A股股东表决
37682900837675900899.9814700000.018600
情况
B股股东表决
7052000070520010000
情况总体表决情
37753420837675900899.79477752000.205300

其中:中小股
77930041000.526177520099.473900
东表决情况
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艳丽、黄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四、备查文件
1、《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7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7 13:06 , Processed in 0.707882 second(s), 49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