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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09证券简称:天富能源公告编号:2022-临137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租赁公司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与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易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将公司坐落在石河子乡山丹湖村三栋建筑物出租给天富易通,面积10208.70㎡,其中:办公楼5060.14㎡、宿舍3573.56㎡、食堂1575㎡,租期三年,自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租金标准为256万元/年。
*天富易通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发生关联租赁的交易金额为5343.22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公司与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天富易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本公司坐落在石河子乡山丹湖村三栋建筑物出租给天富易通,出租面积10208.70㎡,其中:办公楼5060.14㎡、宿舍3573.56
1㎡、食堂1575㎡,租期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
31日,租金标准为256万元/年,租金合计768万元。
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交易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租赁类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343.22万元,已于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交易事项未存在达到3000万元且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关联方名称: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工业园区506号小区
法定代表人:赵荣江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建筑材料、钢材、铜材、铝
材、锌锭、铸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煤炭、焦炭、日
用百货、汽车配件、润滑油的批发和零售;物流信息、货运信息、商务信息咨询等。
2天富易通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2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196442.38208236.58
负债总额175247.98180346.45
所有者权益总额21194.4027890.13
项目2021年度2022年1-9月营业收入189525.96180831.48
净利润7221.716695.73
数据来源:天富易通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审计单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天富易通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出租公司坐落在石河子乡山丹湖村三栋建筑物,这三栋建筑物为公司原30万吨煤制甲醇项目办公用房,在该项目停止后长期处于闲置状态,面积10208.70㎡,其中:办公楼
5060.14㎡、宿舍3573.56㎡、食堂1575㎡,租期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租金标准为256万元/年,租金合计768万元,租金每年一次性交纳。
2、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
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3本次关联交易租赁价格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如该房屋租赁期满,如需继续租用,续租租金按照当时市场行情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处于闲置状态的房屋续租给天富易通使用,能够提高公司资产的利用率,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此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均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作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先全面了
解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拟审议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此关联交易是出于公司合理的经营发展需要,合同条款公平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全面了解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经营所需,租赁公司位于石河子乡山丹湖村的三栋建筑物,此关联交易是出于公司合理的经营发展需要,合同条款公平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内容、审批程序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上述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事
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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